**国际铁路港物流枢纽产业园项目—物流信息交易服务集群(一期1标段)正式用电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国际铁路港物流枢纽产业园项目—物流信息交易服务集群(一期1标段)正式用电 施工/标段已由 **区行****建设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区行****建设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1.3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信息化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1.4 本标段技术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从110kV****电站引一回10kV电缆至**10kV环网柜,由**10kV环网柜引一回10kV电缆至**国际铁路港物流枢纽产业园项目-物流信息交易服务集群(一期1标段)配电室供其用电,并将已有10kV楼言二线21#杆搭头的大港灯饰城户外高压电缆改接至**10kV环网柜的相关正式用电建设工作;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满足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验收标准要求。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各系统运行要求;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资质;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财务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类似业绩,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3.4支持中小企业参与。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5日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电子标服务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成****服务中心 (网址: http://ggzyjy.****.cn、www.****.com )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 ******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028-****2638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华金大道二段56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28-****2568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吉泰五路118****广场3栋320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5896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量清单)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最高投标限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8)标准招标文件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9)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10)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注(4)中所称“业绩每类别”是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材料)业绩等,人员业绩的设定参照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同一业绩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