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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年产24万吨铁法磷酸铁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07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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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