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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房租赁〔2023〕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门市****公司、****中心2-3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等2个区级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申请主体 | 用地性质 | 拟改建建筑面积(m2) |
| 1 | 厦****公司(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 (**市)**区排头路5号 | 厦****公司 |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 2839.36 |
| 2 | ****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 (**市)**区山边洪东路9-3号 | ****集团有限公司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 3297.46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交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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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