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2025年12月10日,****以《关于**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海自然资函〔2025〕33号),将**县关庄乡庙湾村、宋庄村、窑儿村集体土地2.7451公顷,其中:农用地1.8372公顷(其他草地1.5538 公顷、天然牧草地0.2834公顷)、未利用地0.9079公顷,****水务局,作为**县山洪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和施工便道,用地期限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县水务局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6年10月21日,****草原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环境局****分局****政府****村委会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3日(30天)。公示期间,如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局提出,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作无异议,同意验收,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复垦后现场照片:
**县关庄乡庙湾村复垦后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