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迪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1月 04日至 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莱迪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开源大道188****科技园B栋503、506室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市**区开源大道188****科技园B栋503、506室建设,主要从事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年化学实验750次、微生物实验200次、物理实验300次、验证实验163次。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实验设备及器皿低浓度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压力灭菌器及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更换废水、清洁验证清洗废水、清洁验证消毒废水等,应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中心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微生物实验产生的颗粒物经集中收集后,由高效过滤器处理。厂区内VOCs应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颗粒物应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