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社会服务化组织单位的公告
****
关于遴选**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的公告
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63号)要求,聚焦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依托农技推广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集成推广施肥“三新”模式,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增效示范,继续开展肥效田间试验、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等基础支撑工作。为有效建设油菜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我委拟公开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1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
3.项目名称:**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
4.项目建设地址:甘宁镇、**镇、分水镇、后山镇、余家镇、走马镇、太安镇、恒合土家族乡、白羊镇、**镇、白土镇、弹子镇、郭村镇、小周镇、柱山乡、孙家镇、长滩镇、**镇、铁峰乡等19个乡镇(以下统称“项目乡镇”)中项目实施业主指定的田块(具体以实施业主提供的、经项目实施单位确认的水经注圈图为准)。项目实施单位应负责协调实施业主,确保其按时、准确提供水经注圈图,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配合义务。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2万亩进行预算,实际采购量根据申报面积据实采购。对2万亩项目实施区域的油菜,在其油菜蕾薹期或初花期,按照磷酸二氢钾(100g/亩)+硼酸(30g/亩)配比对油菜开展无人机喷施作业。
1.完成磷酸二氢钾和硼酸采购物资的签收,认真核对物资种类与数量,审核完成配送台账登记,并签字盖章。
2.对项目实施区域的油菜,在其油菜蕾薹期或初花期,按照磷酸二氢钾(100g/亩)+硼酸(30g/亩)配比对项目区实施精准喷施作业。
3.中标单位按照每亩喷施100g磷酸二氢钾+30g硼酸的标准建立肥料喷施配比使用台账,经中标单位、实施业主、项目乡镇三方签字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反馈台账资料。
4.中标单位根据项目区实施区域规划无人机喷施路径,在油菜蕾薹期或初花期提前与实施业主、项目乡镇联系,沟通无人机喷施时间与路径,在无人机喷施前1~2天联合实施业主、项目乡镇三方开展作业通知,确保无人机喷施时不影响其他作物及产业。同时建立无人机飞防路径记录(附照片及数据)。中标单位应在作业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路径记录提交给实施业主和项目乡镇进行审核签字。实施业主和项目乡镇应在收到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字盖章;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记录数据的认可,中标单位可据此申请结算。
如三方无法就作业面积达成一致,以随机抽取或双方(采购人与中标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来核定数据,测绘核定面积以该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正式成果为准。①若核定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超出约定允许范围,测绘相关费用由造成面积争议的责任方承担;责任方判定:申报面积与核定面积偏差超范围,且系中标单位作业填报不实导致的,责任方为中标单位;系项目实施单位基础底图、地块信息错误导致的,责任方为项目实施单位。②若核定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在约定允许范围以内,测绘相关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按作业实际路径记录数据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注:本项目面积核定允许误差范围为±5%;若双方对随机抽取流程存在异议,可共同邀请纪检/监理人员现场见证抽取过程。)
(二)技术服务范围
甘宁镇、**镇、分水镇、后山镇、余家镇、走马镇、太安镇、恒合土家族乡、白羊镇、**镇、白土镇、弹子镇、郭村镇、小周镇、柱山乡、孙家镇、长滩镇、**镇、铁峰乡等19个项目乡镇中项目实施业主指定田块。
本次无人机喷施作业须在油菜蕾薹期至初花期(参考时段:2027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具体以项目区油菜实际生育进程为准)内完成,根据作物品种、气温、播种期及海拔影响波动,作业时间可适当提前或顺延,顺延不超过15天。注:蕾薹期为现蕾至初花前;初花期为50%植株开第一朵花为标志。
若因持续降雨、倒春寒、大风(≥3级)等不利天气导致无法按时作业,中标单位可申请顺延,顺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如顺延后仍不具备作业条件,由项目实施单位、中标单位及项目所在乡镇三方协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作业或终止合同。若三方无法达成一致,或因天气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于中标单位已完成并经三方确认的作业面积,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支付相应款项。本项目所用磷酸二氢钾、硼酸肥料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采购并配送给中标单位,肥料权属归项目实施单位,肥料相关损失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不对中标单位计列肥料采购类成本补偿。对于中标单位为履行合同已实际发生、无法挽回的直接作业成本(不含肥料采购成本,仅限人员调遣、无人机设备调运等中标单位自身投入),中标单位须提供真实、完整的有效票据凭证,经核实后由三方协商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方案报主管部门按财政内控流程审核执行。最终结算以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轨迹记录数据核定的面积为准。
(1)设备要求:参与作业的无人机须为农用多旋翼植保无人机,有效载重量不低于40 kg,具备自主规划航线、智能避障、流量实时监测与轨迹记录功能。
(2)作业要求:作业飞行速度保持4—6米/秒。作业高度需离作物冠层3~4米(视机型与风力微调)。亩喷液量不低于2升/亩,确保雾滴均匀覆盖。作业精度与质量保证亩施肥量误差≤±5%,漏喷率≤3%。作业时应添加飞防专用助剂(沉降剂、抗蒸发剂),提高雾滴沉降效果。
(1)风力大于3级、高温暴晒(晴热天中午)、雨天或降雨前后2小时内时段不得作业。
(2)严格避让敏感区域:作业前须规划航线,避让村庄、饮用水源地、鱼塘、蜂场、桑蚕养殖区及其他敏感经济作物区。因作业飘移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肥料喷施配比使用台账:中标单位按照每亩喷施100 g磷酸二氢钾+30 g硼酸的标准建立肥料喷施配比使用台账,经中标单位、实施业主、项目所在乡镇三方签字审核盖章后反馈台账资料。
(2)轨迹记录:作业无人机须全程开启飞行轨迹记录,作业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无人机作业轨迹图、亩喷液量数据、作业照片等证明材料。经中标单位、实施业主、项目所在乡镇三方签字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按其实际路径记录数据结算,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
(1)中标单位应在喷施作业后做好气象记录。若喷施后4小时内遇降雨造成喷施效果不达标的,区分责任处置:①因中标单位未合理研判气象、作业时机选择不当开展作业的,中标单位须在雨后第一个晴好窗口期对受影响区域免费补喷至达标,补喷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价;②作业前无降雨预警,作业结束后突发极端降雨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中标单位仍应及时补喷,工期予以顺延,补喷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另行据实结算。责任判定以作业时段官方气象监测记录、双方现场记录为准。中标单位应在喷施作业后做好气象记录。
(2)若同一地块因降雨补喷后仍出现大面积漏喷、肥害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生效面积核减结算金额,并保留追偿因作业质量不达标造成产量损失的权利。
(3)若因配比浓度过高、作业时机不当、飞行参数违规、环境条件不符**业标准等原因,导致项目区油菜出现烧苗、肥害或生长异常,中标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补喷或折价扣减,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优先由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理赔,保险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同时,项目区周边其他作物、养殖物(如蜂场、鱼塘、桑蚕养殖区等)因药剂飘移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应以保险理赔作为首要的赔偿来源。直接成本补偿须中标单位提供真实有效采购票据凭证,补偿金额须经采购人或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确认,报主管部门按财政内控流程执行。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农业服务税务发票。
1.机队规模:自有及租赁农用植保无人机合计不少于2架,综**业能力须满足2万亩窗口期要求。
2.设备要求:所有投入本项目无人机(须提供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证明、设备权属证明),并已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投标提供登记截图,机身编号、登记信息与实物一致。
3.人员资质:配备无人机操作员不少于2名,操作员为投标人参保员工。操作员须持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 CAAC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及以上合格证(多旋翼),或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书(人证合一)。
1.提供投标当月“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无因飞防作业导致的大面积药害、肥害或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保单保障范围包含飞防喷施作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均不低于100万元。保险有效期完整覆盖本项目全部服务周期。
1.承诺****村委员会、项目单位、项目乡镇及实施业主的全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价,配合开展田间效果调查。
2.承诺严格执行作业许可与报备工作。中标单位依规在作业前向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派出所完成无人机及飞手信息备案,报备内容包含:作业时间、作业地块位置、面积、作物(油菜)、药剂清单、无人机编号、飞手人员信息,留存报备记录备查。作业范围涉及电力设施、人口密集区周边的,应同步向电力、**等部门报备。
3.档案可追溯性要求。有“一作业一档”的可追溯作业档案管理制度。作业档案应包含飞行基本信息、设备与人员信息、作业参数记录、应急处置记录等内容。须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连续,不得漏填、伪造或涂改。作业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确保发生质量争议或安全事故时,可倒查至具体作业架次、操控人员及设备状态,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服务期:本项目整体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其中无人机喷施作业必须在油菜蕾薹期初花期窗口期(参考2027年2月15日3月15日)完成;其余周期用于台账归档、轨迹提交、验收结算、档案保管等工作。
1.投标人必须递交完整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同步提交响应文件PDF电子版本。响应文件包含: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自行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以投标月为准。(注: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将现场联网复核信用信息,复核结果作为最终判断依据,不以供应商提交截图为唯一依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基本条件承诺函(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未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承诺;投标人近三年无飞防药害/肥害事故书面承诺);
(4****服务所需资质证明(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5)投标人承担过相似项目(农业飞防社会化服务类),并提供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6)编写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服务质量、进度安排等具体措施,重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人员配备,对服务内容、人员、响应时间等的承诺,附加服务等内容。
2.所提交资料请编辑目录及页码,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纸质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资料不全、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视为无效参选。
3.因本项目对作业统一调度、安全责任划分要求高,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整体转包,未经采购人或项目实施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违规可解除合同并扣减服务费。因自有飞手不足需短期外协飞手的,需经采购人或项目实施单位书面同意。
4.其他需要投标人知悉的事项。
公开遴选。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17:00(以资料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所递交需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若选择邮寄递交,邮寄途中遗失、破损、逾期送达等全部风险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邮件,请参选单位预留充足邮寄时间。
邮寄地点:**市**区百安坝街道**路39号416室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邓老师023-****9580
备注:邮件外包装注明“**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遴选响应文件”。
1.****将组织专家对参选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资格审查详见附件1、评审打分表详见附件2),综合比对参选单位资质实力、设备人员配置、实施方案、过往业绩、服务保障能力等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2.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不再进入后续综合评审。
3.****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签订服务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1.金额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无人机喷施作业单价为16元/亩,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申报面积确定,按实际申报面积上浮5%进行采购,最多不超过2万亩,服务金额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确定,以合同约定为准,最高不超过总预算32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价款为完成全部服务的包干含税费用,项目实施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项目结算前提为中标单位全部服务完成且通过采购人或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结算时中标单位须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2.费用支付:项目实施单位按采购合同支付50%预付款,中标单位收取预付款前,须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等额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等),保函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完整服务周期,未提交保函不予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全部服务完成,凭完整付款资料(采购合同、经三方审核签字盖章的肥料喷施配比使用台账和无人机飞防路径记录(含照片及数据、等额增值税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进度款;项目通过采购人或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后据实支付项目尾款(据实结算,总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当作业面积在申报面积5%误差范围内,按实际作业面积进行据实结算,总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超出误差范围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关键期限完成全部服务的,每逾期1日历天需向项目实施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5%,逾期超过7日历天的,项目实施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需向项目实施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附件:1.**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遴选资格审查表
2.**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遴选评审打分表
****
2026年11月4日
注:****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府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我委为采购方,**市******保护站为项目实施单位,服务费用、合同均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支付和签订。
附件1
**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遴选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报名机构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资格审查结论 | |||||
| 信用中国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拟派人员参保证明 | 基本条件承诺函 | 是否提供服务方案 | 文件是否盖章 | 资料数量是否齐全 | |||
附件2
**区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进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遴选评审打分表
| 序号 | 报名机构名称 | 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服务方案(60分) | 得分合计 | |||||||
| 企业信用 | 企业资质(10分) | 经验业绩 | 投标报价(10分) | 服务质量(10分) | 进度安排等具体措施(25分) | 重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5分) | 人员配备 | 服务承诺(5分) | 附加服务(5分) | |||
各子项评审量化标准:
一、企业综合实力(30分)
1.企业信用(10分):提供完整信用报告,无失信记录得10分;存在经营异常不得分。
2.企业资质(10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得10分,未提供得0分;其中针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要求的:无人机规模(不少于2架)、无人机UOM实名登记(且信息一致)、飞手数量(不少于2位)、飞手证书、第三者责任险等齐全得满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3.经验业绩(5分):按有效提供同类农业飞防社会化服务合同数量计分,提供1个有效业绩材料计1分,最高为5分;合同需清晰体现项目内容,原件备查。
二、投标报价(20分)
根据投标单位报价情况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价得10分,按顺序递减得分,价格从低到高排名,每名依次递减2分,第10名及以后报价均为2分。
三、服务方案(60分)
1.服务质量(10分):核查喷施配比、飞防作业参数、质量管控措施、漏喷/肥害应急处置措施四项内容,逐项核查完整性、可操作性。其中4项内容全部齐全,喷施配比参数量化清晰,飞防作业高度、速度、亩用量等参数明确,质量管控有抽检、复核流程,漏喷、肥害有现场处置、补救、赔付流程,措施可落地,得8—10分;满足3项内容,剩余1项内容存在缺失,或部分参数仅文字描述、无量化指标,处置措施笼统,缺少实操流程,得4—7分;仅提供≤2项内容;或所有内容描述空泛,无具体参数、无管控流程、无处置方案,得0-3分。
2.进度安排等具体措施(20分):针对 19个乡镇油菜窗口期,核查作业时序规划、机队调度方案、极端天气预案、三方协同机制4个模块。其中:4个模块全部齐全,分乡镇明确作业时段,机队数量、分片调度计划清晰,降雨、大风等不利天气有延后、补作业预案,建立与乡镇、村社、甲方三方对接沟通、问题快速处置机制,计划可落地,得15–20分;满足2~3个模块,剩余模块内容缺失,或时序、调度仅简单罗列,无分片安排,天气预案、协同机制缺少具体对接流程,得5—14分;仅提供≤1个模块,或未结合19个乡镇油菜窗口期制订计划,方案笼统,无乡镇差异化安排,得0-4分。
3.重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5分):核查高山地块、分散田块、倒春寒、大风降雨等风险识别,以及配套应对建议。其中:至少识别出3项及重难点风险,且针对每一项风险,提出可落地、可执行的应对措施(如高山调整飞行参数、小块田人工辅助、倒春寒择期作业等),得3—5分;仅识别1-2项重难点,仅有现象描述,对应的应对建议简单笼统,无实操办法,得1—2分;未识别任何重难点风险,无分析、无应对建议,得0分。
4.人员配备(10分):核查飞手数量、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应急人员配置;同时核查人员社保参保证明、飞防作业相关资质证书。其中:人员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应急人员配置完整,全部作业飞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飞手相关资质证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得7—10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存在少量飞手参保材料缺失,或部分证书提供不全,但核心作业人员资质有效,得3—6分;飞手数量不足,岗位分工混乱,应急人员未配置,大部分飞手无有效资质、无参保材料,得0-2分。
5.服务承诺(5分):核查作业质量承诺、补喷处置承诺、台账档案提交承诺、安全生产责任承诺、飞前报备承诺共5项可考核承诺。其中:5项承诺全部提供,承诺内容明确、可考核,写明违约处置方式,得4—5分;提供3-4项承诺,缺少1-2项关键承诺,或承诺内容模糊,无考核约束条款,得2—3分;仅提供≤2项承诺,缺失大部分关键承诺;承诺空泛,不可考核,得0-1分。
6.附加服务(5分):核查田间技术指导、农户培训、作业效果回访等增值服务方案。其中:提供2项及以上增值服务,写明服务时间、服务对象、组织方式、记录留存要求,方案翔实可落地,得3—5分;仅提及1项增值服务,仅简单文字说明,无实施计划,得1—2分;未提出任何附加增值服务,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