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建筑固废**化再生利用项目 | **市**区**镇缑家庄 | **** | ******公司 | 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镇缑庄村一组174号场地。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5度45分26.269秒,北纬34度37分3.518秒,项目占地面积4600m2。项目主体工程:**1座1000m2封闭式彩钢棚,内设1条加工生产线,安装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设计生产规模7万t/a。及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加强车辆维护,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路线,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物流园化粪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粉尘、原料及成品区粉尘、上料粉尘、料槽运输粉尘、砂石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生产线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输送过程采用封闭式输送廊道,上料口安装喷淋装置,破碎机、筛分工序设置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辆运输过程控制车速并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原料及成品堆放均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物流园现有化粪池,定期拉运。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各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封闭厂房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金属、次生弃土、废水泥、沉淀池底、泥除尘灰、废布袋、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废金属收集后外售,次生弃土及废水泥收集后综合利用,压滤泥饼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灰外售处理,废布袋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
| 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起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电话:0938-****626(传真),邮箱:****@163.com | ||||||||
| 通讯地址:****政府商务综合办公大楼7****环境局**分局管理股 邮编:74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