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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及注销清****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公开遴选1****事务所承担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承担我局申请的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及注销清算审计工作,具体包括:
(一)财务收支核查。全面审查社会组织任期及存续期间经费、会费、捐赠、专项补助等各类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核验账务核算、票据凭证及财经制度执行合规性;
(二)资产负债清查。实地盘点各类资产,精准核实债权债务、往来款项,摸清资产负债、资金结余整体状况;
(三)合规风险排查。梳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核查税费、欠费清缴情况,明确资产处置与费用列支合规性;
(四)出具专业文书。依规编制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对报告负法律责任;
(五)按照我局要求及时响应、提供服务并完成审计。
(六)承接业务按审批件数计价:1.资产总额30万元(含)以下,收费标准不高于2000元/件;2.资产总额50万元(含)以下,收费标准不高于2500元/件;3.资产总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收费标准不高于3000元/件;4.涉及资产总额超过以上范围的审计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事务所进行审计。整体最高限价16万元,每件费用包含: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费用,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
2026年11月至2027年11月
三、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一)报价单位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事务所(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六)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与遴选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文件需全部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面注明“承担**县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及注销清算审计工作遴选报名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有效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并盖章)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计价单位采用人民币,报价不能超过服务费用控制价)。
3.实施团队人员任命文件及相应人员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实施团队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5.2024年以来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开展本次工作的方案。
7.“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及相关声明函。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提交材料见上,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未能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标书恕不接受。
3.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局将根据报名单位的报价、履行能力、业绩、社会信誉、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内部综合评议。对于未选中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解释。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属****。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省**县金江镇**路****。邮编:571900。
(三)联系人:嘎女士;联系电话:180****5424。
附件: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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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