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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激光排爆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我部于2026年10月21日发布了激光排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
更正原因:评审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①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00,更正为:2026年11月11日10:00。
②原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30,更正为:2026年11月11日10:30。标书代写
③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30,更正为:2026年11月11日 10:30。标书代写
④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专用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7:00,更正为:2026年11月10日17:00。标书代写
⑤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专用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第1项“技术参数评审”评审内容及规则调整为:“投标产品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无负偏离得16分。非“★”一般技术参数若存在不满足或者不响应的,每1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备注:非“★”一般参数提供《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作为无负偏离的佐证材料。”
⑥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第(二)项通用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内容佐证材料均调整为:“(供应商须承诺:供货产品完全满足此项技术参数要求,并在验收时提供标“★”项满足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各供应商获取更新后的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