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900MA4WW5RY1T | 建设单位法人:陆政坤 |
| 龚志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凤岗镇 |
| **省**市凤岗镇塘沥村福民路01号C栋1楼、3-4楼 |
| ****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凤岗镇 塘沥村福民路01号C栋1楼、3-4楼 |
| 经度:114.152461 纬度: 22.7247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4-13 |
| 东环建〔2026〕9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9-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900MA4WW5RY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龙汇****公司 |
| ****1900MA576H8M2G | 验收监测单位:**龙汇****公司 |
| ****1900MA576H8M2G | 竣工时间:2026-08-28 |
| 2026-08-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28 |
| 2026-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1008RN1rr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一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凤岗镇塘沥村福民路01号C栋3-4楼(中心坐标:北纬22度43分29.240秒,东经114度9分8.860秒),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33㎡,建筑面积1148㎡,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制品402吨、自用模具15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分期建设和验收,****改扩建项目一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建设,位于**省**市凤岗镇塘沥村福民路01号C栋1楼、3-4楼,总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333m2,建筑面积1148m2,主要从事生产塑胶制品、模具,年产塑胶制品342吨、自用模具100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胶制品:碎料、拌料、烘料、注塑、去水口、熔接、镭雕、质检、组装、包装; 自用模具:CNC加工、铣削、火花加工、打磨。 | 实际建设情况:塑胶制品:碎料、拌料、烘料、注塑、去水口、熔接、镭雕、质检、组装、包装; 自用模具:CNC加工、铣削、火花加工、打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注塑、熔接、镭雕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拌料、碎料、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注塑、熔接、镭雕工序已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拌料、碎料、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已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135 | 0.0135 | 0.027 | 0 | 0 | 0.027 | 0.013 | |
| 0.027 | 0.027 | 0.054 | 0 | 0 | 0.054 | 0.027 | |
| 0.0027 | 0.0043 | 0.007 | 0 | 0 | 0.007 | 0.004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162 | 0.0158 | 0.032 | 0 | 0 | 0.032 | 0.016 | |
| 0.0162 | 0.0158 | 0.032 | 0 | 0 | 0.032 | 0.016 | |
| 0 | 0.003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633 | 0.1633 | 0 | 0 | 0.163 | 0.163 | / |
| 0 | 0.0256 | 0.2792 | 0 | 0 | 0.026 | 0.026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处理厂集中处理。 | 已监测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注塑、熔接、镭雕工序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监测 |
| 1 | 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已采取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已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 1 | 1、原料泄漏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若存放不妥当会发生泄漏,从而污染环境;润滑油经密封包装桶储存在原料仓内,并定期对包装桶进行检测,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质,发现泄漏物料时及时吸收清理;原料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桶。 2、危险废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车间1南面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应设置硬质隔堤进行分区放置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区设置有门槛,可以阻止危废溢出。同时发现有泄漏时及时采用吸收材料,如吸收棉等,进行处理,事故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火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项目部分原料遇到火源引起的火灾,将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大气污染物。对已遭受上述污染物污染的区域应迅速圈定范围,划定隔离带,分头行动及时把该隔离带内的人员疏散到上风向或者侧风向位置;并通知环保部门;应急行动进行到火灾扑灭、泄漏的物料被彻底清除干净后,确保无危险为止才可解除隔离带。这些大气污染物在特殊情况下会对周围人员安危产生不利影响。在进行应急行动过程中,工作人员会被上述大气污染物包围,应采取应对防护措施以免遭伤害。②在物料贮存区、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消防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项目生产车间防范措施①生产车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②生产车间进出口应设置墁坡;③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防器材;要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④建立严格的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生产全过程应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用防范措施;⑤地面采用高标号防渗混凝土作为防渗,并涂上一层环氧漆作为防腐。 | 1、原料泄漏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润滑油经密封包装桶储存在原料仓内,并定期对包装桶进行检测,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质,发现泄漏物料时及时吸收清理;原料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桶。 2、危险废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间1南面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已设置分区放置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区设置有门槛,可以阻止危废溢出。同时发现有泄漏时及时采用吸收材料,如吸收棉等,进行处理,事故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火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本项目部分原料遇到火源引起的火灾,将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大气污染物。对已遭受上述污染物污染的区域应迅速圈定范围,划定隔离带,分头行动及时把该隔离带内的人员疏散到上风向或者侧风向位置;并通知环保部门;应急行动进行到火灾扑灭、泄漏的物料被彻底清除干净后,确保无危险为止才可解除隔离带。这些大气污染物在特殊情况下会对周围人员安危产生不利影响。在进行应急行动过程中,工作人员会被上述大气污染物包围,将采取应对防护措施以免遭伤害。②在物料贮存区、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消防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生产车间防范措施:①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②生产车间进出口应设置墁坡。③已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防器材;已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④已建立严格的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生产全过程应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用防范措施;⑤地面采用高标号防渗混凝土作为防渗,并涂上一层环氧漆作为防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