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时代**检察工作纪实——身边的正义》拍摄(2026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机关高质效检察履职实践,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工作成效,策划制作法治宣传节目。项目拟邀请资深检察官走进演播室,以真实鲜活案例为线索,深度剖析案件背后法理情,阐释案件蕴含的法治精神。节目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直观展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与检察官队伍风采;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普及法律常识,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法治**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机关高质效检察履职实践,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工作成效,策划制作法治宣传节目。项目拟邀请资深检察官走进演播室,以真实鲜活案例为线索,深度剖析案件背后法理情,阐释案件蕴含的法治精神。节目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直观展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与检察官队伍风采;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普及法律常识,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法治**建设。****是全省宣传舆论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是**省内最具权威、且覆盖最完备的媒体。拥有众多新媒体号和全省唯一上星的**卫视电视节目和**新闻广播节目,其影响力和传播力在省内无法替代。且****是唯一覆盖全省的电视媒体,作为****电视台,在其未出具许可的情况下,任何电视、广播节目无法在其电视频道进行播放。基于以上内容,本项目符合(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 第一款 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办事处春融东路3663号
2026-11-05至2026-11-11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滇池路1409号
联系电话:0871-****370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厅
联系地址:**市**区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广场南塔32层3201号
联系电话:0871-****1241、****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