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路12号物业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未关注|
租赁底价 35000元/月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1-04 挂牌结束日期 2026-11-17
是否国资 是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小姐 020-****0125
出租方
出租信息公告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市**区**路12号物业 项目编号**** 租金底价35000元/月 信息公告起始日2026-11-0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拟出租期限3年+2年,累计不超过5年 出租用途其他 出租面积262.44平方米 权属人本次出租标的业主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文本).pdf 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重大事项披露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产权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若线下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转入本公告公示的“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帐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若线上提交承租申请的,应在交易系统以电子钱包充值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纳时间以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订单支付完成时间为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4.本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不受承租方资格条件限制。
4.1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直接签约方式。
4.1.1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且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租赁标的优先承租权人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按其报价直接签约。
4.1.2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家不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在非优先承租权人受理通知书出具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优先承租权人是否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承租权。
4.1.2.1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优先承租权人在要求的期限内(期限由出租方在书面征询文件中明确,如出租方未规定期限或规定的期限不明确的,则期限为收到出租方书面征询文件之日起15日(不含当日)内)以意向承租方报价并按照公告要求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包括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承租申请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后成为承租方,与出租人直接签约。
4.1.2.2优先承租权人未在要求的期限内行使优先承租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按其报价与出租人直接签约。
4.2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4.2.1通过网络竞价方式从合格意向承租方中确定最高报价人,且该最高报价人为优先承租权人的,由该最高报价人成为承租方。
4.2.2通过网络竞价方式从合格意向承租方中确定最高报价人,且该最高报价人为非优先承租权人的,该最高报价人的最高报价及相关交易条件,由委托方在非优先承租权人签署最高报价确认书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询优先承租权人是否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承租权。
4.2.2.1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优先承租权人在要求的期限内(期限由出租方在书面征询文件中明确,如出租方未规定期限或规定的期限不明确的,则期限为收到出租方书面征询文件之日起15日(不含当日)内)以该最高报价人的报价及相关交易条件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包括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承租申请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后成为承租方。
4.2.2.2优先承租权人未在要求的期限内行使优先承租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该最高报价人成为承租方。
5.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5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事项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标书代写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收款单位:**** 开户行:****分行**锦城大厦支行 账号:120********0001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20-****0125 地址**市**区天**路28****广场中座七楼 ****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