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公司专用铁路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线路自和邢铁路白马河站**端接轨引出后折向西南,于中尹郭****公司之间设德龙站,全长13.896公里,其中区间**正线10.042km;适应性改建白马河站。建设地点:**市信都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准备、施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内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变更、技术资料的管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进驻现场通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终止;质量缺陷责任期为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计划工期18个月。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其他说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上午09:00至 2026 年 11月 10 日9:00时(**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6年 11月25日9时0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开标大厅412网上开标室举行开标。标书代写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省公共**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标书代写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n)、“****运输厅网站”(http://jtt.****.cn/)、“****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hbjyzx/)上发布。
7.1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服务局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赵晓龙;联系电话:177****1719。河****公司; 联系人:谷立博; 联系电话:133****9393。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997、0311-****6995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 ****公司专用铁路项目区间工程监理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 **省**市信都区邢州大道5188号
联 系 人:赵晓龙
电 话:177****1719
招标代理:河****公司
地 址:**省**市**区**路486号
联 系 人:谷立博
电 话:0311-****6806、133****9393
电子邮件:****@qq.com
14. 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10月1日至今)不曾在铁路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铁路工程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铁路工程),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铁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暗标技术部分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 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将项目进行分包。 (8)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方案。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暗标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对暗标编制的相关规定编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投标报价中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10%。 (8)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60分 主要人员:10分 业 绩:1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均参与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标书代写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修改为: (1****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 信 用 情 况 进 行 查 询 , 若 投 标 人 存 在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核查结果不一致,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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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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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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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技术 建议书(暗标) |
60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40分 |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15分) |
理解准确、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12.1(不含)-15.0分 |
| 理解较准确、合理,得9.1(不含)-12.0(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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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基本准确,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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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方案及 措施 (15分) |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12.1(不含)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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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9.1(不含) -12.0(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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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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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工作 程序 (10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不含)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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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1(不含) -8.0(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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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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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分 |
分析透彻,对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12.1(不含)-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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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较透彻,对重点、难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9.0(不含) -12.0(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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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基本到位,对重点、难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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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建议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4.1(不含)-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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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具体较全面、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1(不含)-4.0(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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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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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主要 人员 |
10分 |
总监理 工程师 |
6分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6分 |
|
| 4分 |
近5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加4分,最多加4分 注: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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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评标价 |
2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2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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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 因素 |
10分 |
业绩 |
6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6分 |
|
| 4分 |
近5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注: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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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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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
2、各评****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 2 位小数;
3、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