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1-04 】
长深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跨**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安全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深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跨**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安全监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3日
长深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跨**河特大桥防洪影响消除和减轻工程安全监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路22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玖仟元整(****000元)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服务期:12个月
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马福恒,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202****0641;
企业业绩:
1.**闸工程水平位移自动监测系统增设项目;
2.漳卫**四女寺至**闸段达标治理工程安全监测工程;
3.****管理处水库安全监测(位移变形监测)自动化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
1.**闸工程水平位移自动监测系统增设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
2.****管理处水库安全监测(位移变形监测)自动化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
否决投标情况:无
招标人名称:****(防汛机动抢险队)
地址:**省**市新**元和路9号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0516-****34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551-****7976、0551-****7978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9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7976、0551-****7978。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委员会****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16-****321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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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