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2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白浪东路与中央大道交会处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322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096 | |||
| 起始价: | 17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出让金、存在违法用地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应单独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05日 至 2026年11月25日 到 本公告和本次拍卖出让结果在****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站****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05日 至 2026年11月25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16时4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26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1月26日 16时00分****交易中心拍卖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竞买人,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4.土地竞买人按拍卖出让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地上资产价值款肆佰伍拾伍万伍角柒分(¥455.57万****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的到账证明。 5.未竞得人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资产价值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土地竞得人须按照现状保留规划条件及附图、平面界址图上所标注的建筑物(构筑物)。 7.土地竞得人须对保留建筑进行全面的结构加固与消防升级,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长效安全监测机制。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施工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8.土地成交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10天内将该宗土地以及地上资产现状移交给土地竞得人,并协助土地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 9.本次出让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路87号
联 系 人:杨瑾、李金霖
联系电话:0719-****83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详见拍卖文件
开户账号: 详见拍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