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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72项规定,我局对****事务中心申请办理的湘江流域耒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准予行政许可。
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0735-****969
监督电话:0735-****460
联系地址:**市**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中心1427室(邮编: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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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