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1-04
**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改革局关于**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远发改审批[2026]76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20525-04-01-33842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花林寺镇
建设规模:**花林寺、****处理厂,规模500吨/天,配套6km厂外收集主干管道、18km污水收集支管及20km接户管。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在****处理站,规模500吨/天,配套6km厂外收集主干管道、18km污水收集支管及20km接户管。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
合同估算价:2500.0万元
2.3 是否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2.4 其他:2.4.1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4.2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全事故。 2.4.3 具体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政府采购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市场主体库",下同)(网址:https://www.****.cn/ts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登录界面—手册下载—统一市场主体库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4日 至2026年11月10日23时59分 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统一市场主体库",进入"工程建设"—"**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智库—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统一市场主体库",进入"工程建设"—"**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标书代写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要求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投标人只有符合全部资格审查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 地 址:**县鸣凤镇**路10号 |
| 邮 编:444200 | 邮 编:444200 |
| 联 系 人:梁冬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向芸芸 |
| 电 话:190****0486 | 电 话:0717-****515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10.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名 称:**** | |
| 地 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 |
| 电 话:0717-****062 | |
| 传 真:/ | |
| 邮 编:444200 |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