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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00吨盐酸胍、1000吨碳酸胍、1000吨硫氰酸胍生产项目应急备用燃气锅炉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盐酸胍、1000吨碳酸胍、1000吨硫氰酸胍生产项目应急备用燃气锅炉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省咸****工业园区****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钢结构锅炉房120m2,铺设DN100无缝钢管蒸汽管道200m,购置安装4t/h燃气锅炉1台,6t/h水处理设备1套,配套水、电、环保、节能等设施。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方磊
电 话:139****8013
邮 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