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建设嘉定区南翔镇44-04、21-05地块完全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沪嘉府土[2026]160号)

审批
上海-上海-嘉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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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局
发文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文 号: 沪嘉府土[2026]160号
关键词: 44-04、21-05地块 主题分类: 用地审批
关于为建设**区南翔镇44-04、21-05 ****中学**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沪嘉府土[2026]160号)
发布时间:2026-10-08

**市******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区南翔镇44-04、21-05****中学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建设项目位于南翔镇,地块四至范围:**鹤湾路、南至嘉程路、西至安惠路、北至白家浜。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56619.29平方米,土地权属属国有(城镇公地)、上****人民政府(沪嘉府土[2024]296号)、城市地上空间用地、国有(绿化用地,沪嘉府土[2008]328号)、国有(防汛通道,沪嘉府土[2008]328号)。现申请收回上述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发改委以嘉发改社审〔2026〕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此项目用地范围,我局以沪嘉规划**选预〔2026〕19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56619.29平方米的使用权。****教育局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特此批复。

**市****政府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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