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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1-04
| 项目名称 | ******基地一二期溶剂脱酚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路885 号**市**区宝钢大厂区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青 |
| 联系人 | 郝峰 | 联系电话 | 198****7335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66.24 | 环保投资(万元) | 132.2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0-0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处理站废水预处理工序“溶剂脱酚装置”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将现有一期和二期两套废水预处理溶剂脱酚工序(每套设计均70m3/h)合并为一套废水预处理溶剂脱酚工序(设计能力140m3/h),总处理能力保持不变。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钢厂区宝武碳业现有装置区域范围内,在原二期溶剂脱酚装置位置实施,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先停用并拆除二期溶剂脱酚装置(设计处理能力70m3/h)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在拆除后的原址建设溶剂脱酚装置1套,废水设计处理能力140m3/h。建设的装置主要包括焦炭过滤器、氨水冷却器、萃取塔(含焦油萃取段和酚萃取段)、处理氨水槽、轻油及富油储槽、输送泵组,以及配套的电气、仪表、自控和环保设施;装置建成投产后,停用并拆除原一期溶剂脱酚装置(设计处理能力70m3/h)。 项目建成后,全厂一二期污水预处理溶剂脱酚能力由 2×70m3/h 整合为 1×140m3/h,氨水最大处理量140m3/h,总处理能力保持不变,脱酚效率≥90%。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内容,不改变全厂产品方案。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溶剂脱酚装置内各设备设有放散管排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排气冷却器将气体中的苯类物质冷凝下来循环利用,不凝气 进入煤气负压系统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酚钠盐水溶液送往化产的酚精制装置进一步加工;焦油类废液送往焦油氨水分离器。不外排。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等综合性降噪措施。 | ||
| 承诺:**** 张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青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