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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县苏桥乡吴林村播种机租赁出租(5年)交易公告 | |||||||
| 标的名称: | **市**县苏桥乡吴林村播种机租赁出租(5年)交易公告,挂牌价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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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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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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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11月0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11月18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 项目简介: | 1、标的名称:播种机(资产条码:2023-02-0207-02-037),****村委会吴林小学,数量1个。 2、标的概况:此次招租共有1处标的,起拍价5年总租金5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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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情况:本次租赁标的为设备一批(详见《标的清单》),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新旧程度、性能及完好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踏勘、核实,明确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 2、权属与瑕疵披露: (一)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标的享有合法出租权;存在查封、扣押、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已在公告中如实披露。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磨损、缺件、锈蚀、损坏、铭牌或技术资料不全等瑕疵由承租方自行判断并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 (三)租赁仅授予标的使用权,不含所有权及软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涉及特种设备的,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租金、保证金与支付: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以公告约定为准;租赁期间标的所发生的水、电、气、耗材及日常维护保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悔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租赁涉及的税费由法定纳税义务人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机构现行规定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4、交付与返还: (一)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双方按现状交付并签署交接确认单,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5日内,承租方应将标的按现状(正常损耗除外)返还并完成现场清理;逾期未返还的,出租方有权按日收取占用费并自行处置遗留物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标的的保管、使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 5、使用与环保要求:承租方应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范使用标的,不得擅自改装、转租、转借或抵押;涉及废油、废液、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依法办理手续,因违反安全、环保规定受到的处罚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维修与保险:租赁期间标的的日常维修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标的损坏、灭失的,应照价赔偿;是否投保及投保范围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7、违约责任: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返还标的或违反本披露内容其他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方无正当理由不交付标的的,应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8、风险提示: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实地查看标的,自行核实数量、型号、性能及使用条件,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权属披露情况无异议并完全接受;交易机构仅提供平台服务,不对标的品质、数量及权属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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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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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价款分期支付,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价款至****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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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183****8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