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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木业破管字第28-2号 ****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4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公司(以下简称“**木业”)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确定**木业的资产情况,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公开招募方式选聘本案评估机构。****人民法院许可,本管理人在**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开发布本招募公告。 一、评审方式 (一)本次招募采用综合评分法,招募小组原则采取书面评选方式,并根据各中介机构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行业信誉及承诺内容等按照《评分标准》对参选机构提交的书面文件独立做出评分,经三名评审人员各自评分后确定得分最高的机构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名的机构为备选机构。标书代写 (二)在评选过程中,****小组成员认为需要参选机构参加现场陈述的,可以提前通知各参选机构,现场陈述的评分将计入各机构的综合评分。 (三)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三《****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评分标准》 (四)招募的监督 本次评估机构招募工作将接****人民法院及****公司全体债权人的监督。 二、工作内容 1.完成**木业全部资产(位于**市**区夏花湖街12号的面积为1032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动产、实物资产等)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评估工作须在接受委托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3.根据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法院、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书面答疑或答复。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评估内容,届时另行协商完成时间。 四、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定执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申报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具有超过三年的评估业务经验; 4.与管理人、债权人、****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招募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 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 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6)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响应文件应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标书代写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管理人办公场所 2.联系地址:**市**区青年北大街7号**地矿大厦15楼,****事务所 3.电子邮箱:****@163.com 4.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5****6999 5.报名起止时间:自招募公告发布日起至第5日的17:00止。 七、费用预算 1.项目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2.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服务费报价由报名单位自行确定具体金额,不接受按比例收费的报价,并在提交的参选材料中予以明确,但报价不应超过行业收费标准的60%。 5.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预付款项,全部评估费用在评估资产变价拍卖后支付。 八、特别声明 1.本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人民法院许可后方能执行,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结合评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管理人发布的本次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2026年11月5日 (以下无正文) 附:1.受理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3.《****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评分标准》
附件
关于采取公开招募方式确定**木业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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