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比条件
本项目德外大街11****示范区改造工程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的实施地点:西**德胜门外大街11号。
2.2.采购范围及内容:A座大堂室内装修及机电改造、A座首层门头幕墙改造、园区主入口LOGO、示范区景观、B座楼体大字、园区违建拆除等。
2.3.工期:
(1)绝对工期:
开工时间(暂定为):2026年11月18日
竣工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30日
绝对总工期:43日历天,自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
(2) 竣工时间指通过监理(如有)、****政府主管部门(如果需要)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3) 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绝对总工期不变。
(4) 上述绝对总工期除非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并已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节假日
2)冬雨季施工影响因素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因素
4****政府、城管、街道、交警等影响因素
5)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因素
6)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发包的整体工程进度、业主施工要求等因素。
2.4.最高限价:192.950261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4.1.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2.地点:**市**区九棵树西路东郎文创8号楼105室
4.3.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文件需携带:(1)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未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4.4.售价:500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