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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民政局
2025年 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民政领域其他民生事项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拟对我区正在执行的《2025****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项目》中涉及适老化产品进行询价,进一步完善项目产品价格体系、摸清市场真实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后续采购及结算参考单价,现依据项目产品清单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按照“设备+运营服务”的方式提供产品和服务,其中改造周期不超过6个月,运维周期不少于18个月。 (三)服务地点 ****指定区域。 (四)服务对象 **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 (五)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 1.适老化改造 1)地面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防滑地胶),在高差处铺设水泥坡道(橡胶坡道),消除地面高度差,走廊和楼梯设置连续扶手等。 2)入户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门锁、拓宽房门、对入户门槛进行移除或设置斜坡辅具等。 3)卧室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在老年人床头或易于触及的地方安装紧急报警呼叫装置、针对失能老年人配置护理床、设置智能睡眠监测设备等。 4)如厕洗浴空间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在卫生间、洗浴间等场所安装扶手、紧急呼叫器、将蹲便器更换为坐便器、设置坐便椅(移动马桶)、配置淋浴椅(沿墙设置安全座椅)、铺设防滑砖(防滑地胶或防滑垫)、墙角(洗漱台)做圆角处理等。 5)物理环境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自动感应灯具、更改插座(开关面板)位置、安装防撞条(警示条)等。 2.智能化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家庭安装生命体征监测设备、紧急呼叫设备、安全监控装置、视频或语音通话设备、智能感应设备等,并提供必要的网络连接设备。 3.老年用品配备 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现实需求,从手杖、轮椅/助行器、放大装置、自助进食器具、助听器等5类老年用品中选配3种老年用品。 (六)项目实施流程 本项目中标服务商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1.摸底评估。配合独立评估主体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并根据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和照护需求等开展改造基本需求评估。 2.按需建账。对每位服务对象进行基本信息和需求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3.项目实施。项目中标服务商根据每位服务对象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相关执行标准和周期,****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的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服务标准、进度安排等,经服务对象确认后按计划实施。 4.评估验收。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将验收结果作为标的支付、项目竣工的主要依据。 5.后期运维。项目中标服务商应对服务对象的居家改造情况、配备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必要时可更新更换设施设备。 6.照护服务。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享受照护服务的服务对象,可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照护服务。服务由实施改造的机构提供,纳入机构运营的家庭照护床位管理。 二、报价参与主体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属于与本项目中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社会主体; 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社会主体。 三、报价口径 请按“单项含税综合单价(元/单位)”报价,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本体价格;包装、运输、上楼、仓储;入户需求确认、测量、安装调试、辅材;垃圾清运、现场恢复;平台/设备联网对接(如涉及);质保期内售后、维修、更换;管理费、税费、利润及完成交付的全部隐性成本。智能类设备如包含通信费/流量费/平台服务费,应单独注明“是否含几年服务期”。仅报“出厂价/产品价”、不体现安装运输售后等终端交付成本的,不予采纳。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承诺书(附件1); (二)报价表(附件2); (三)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报价的,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相关证明);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项目业绩(自愿提供); (六)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授权书(自愿提供)。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两页以上还需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方式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16: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电****民政局邮箱:****@163.com或将纸质版交至******指导中心办公室(同兴路6号406办公室)。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191****1573。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询价仅用于市场核价和价格参考,不构成正式采购、招标或成交承诺,不影响各服务商参与其他类似项目采购活动,不影响本项目中标方中标资格。 (二)本次报价按照产品品牌不同区分为2张清单(附件2-1和附件2-2),报价主体可以只针对一张清单中的部分服务内容报价,也可以对整张清单进行报价,还可以同时对两张清单进行报价。 (三)我局保留对本次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 ****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