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李沧区)

国土-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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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自然资规预告字〔2026〕8号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供需信息匹配效率,促进土地市场充分竞争,结合我市实际,****发布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m2)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计容建筑总

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备注

1

370****09019GB00022W****0000

**区**路以西、九水东路以南LC0303-26-1地块

6161.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2014.54

≤1.95

≤28%

≥30%

1.配建邻里坊(按350平方米/千人标准,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等。

2.可利用LC0303-26-2地块地下一层统一规划,合理布置LC0303-26-1地块住宅配套停车位,建设规模约925平方米。

3.住宅项目配套地下车位(库)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4.具体规划指标和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

370****09014GB01013W****0000

**区**路以西、九水东路以北LC0307-28地块

8142.9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1400.06

≤1.4

≤30%

≥30%

1.配建托育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邻里坊(按350平方米/千人标准,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等。

2.住宅项目配套地下车位(库)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3.具体规划指标和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备注:地块范围内存有现状临时工棚、基坑等,按现状条件出让、交地。

二、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可参考下方二维码链接信息)

1.道路交通(地铁):周边现状有**路、九水东路、**路等已建成道路,沿**路规划地铁站。

2.教育设施:周边现状有2处小学、4处幼儿园;规划有1处初中、1处幼儿园。

3.医疗与养老设施:周边现状有1****医院、3****服务站、1****服务站、1****中心;规划有1处养老院、1处托育所、1****中心。

4.文体设施:周边现状有2****服务中心;规划有1处街道级文化设施、1处街道级体育设施、2****中心。

5.行政管理设施:现状有1****中心。

6.城市公园绿地:周边现状有李村河公园、**河公园、**山公园等。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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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申请活动安排

(一)本次公告地块的出让人为****,具体承办人****整理中心。

(二)本次预申请公告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24日下午17:00。

(三)预申请人可单独或联合其他企业提出相应地块的预申请。预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提出预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证明文件。本次预申请公告不接受个人(含多人、个人与企业联合体)预申请,****政府****公司(以自然**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送清单为准)预申请。

(四)预申请人可于公告期间向出让人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和相关材料,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出让人接受预申请,并在11月27日前通知预申请人交纳预申请保证金的,为有效预申请。如对有关地块规划指标、出让条件等有其他建议的,可在提交预申请材料时一并提出。

提交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样式见附件,《申请书》须加盖预申请人或联合预申请各方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地企业可提供复****机关加盖印章;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材料提交地址:**市**区**路17****中心1807房间)

(五)本次预申请保证金为每宗地人民币 200 万元,收款单位:****整理中心,交款账户:**银行**路支行,账号: 802********5436 。预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交纳。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取消预申请资格。

(六)出让人原则上在预申请人交清预申请保证金后30日内发布正式出让公告,若出让人未按期发布公告的,预申请人可申请退还预申请保证金,不计利息。宗地成交的,预申请人可于竞拍结束后次日,携带预申请保证金收据、****公司财务印鉴的单位收据、盖有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整理中心(**市**区**路17****中心1805房间)办理预申请保证金退回手续。

(七)预申请保证金不冲抵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照正式出让时公告要求交纳。

(八)有效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宗地的,给予分期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限等优惠政策,具体内容以出让文件为准。若有效预申请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该联合体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九)经出让人确认的有效预申请人未按承诺参与该宗地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宗地未成交的,出让人可限制该预申请人二年内不得参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出让活动。

(十)本次预公告地块具体供应时间及地块有关指标、出让条件皆以正式出让时公告的内容为准。

(十一)出让人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调整预申请公告的有关内容,具体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报名咨询:0532-****3978

预申请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0532-****3991

宗地咨询电话:0532-****6306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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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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