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区安保物业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两校区安保物业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内长三角一体化承接产业园二期项目总部经济楼2楼211室
成交金额:455000.00元
评审报价:4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两校区安保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两校区安保物业服务,拟选取供应商为****本部校区以及**校区两个校区提供安保物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全面负责校园保安管理,人员、车辆和物资的进出管理,重要场所守护,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校园治安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消防设施设备、校舍门窗及水电进行日常管理、校园深度清洁、垃圾清运等。 服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林海、林华、赵凤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
2.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张果路135号、**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180****0792、177****978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张果路13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0****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177****9786
3.****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鳌峰东路178号
联系方式:0563-****7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说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