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物资回收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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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物资回收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县物资回收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8-05 14:13 发布日期 2026-08-06 12:05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6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 ****

******社联合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县物资回收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产业园属于工业集聚区,主要产业为塑料制品制造业、物资回收业,目前已入驻6家企业。目前产业园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各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旱厕,未配套收集管网或预处理设施。本项目主要收集产业园内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采用“粗细格栅+调节池+A/O+MBR膜滤+次氯酸钠消毒”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490立方米/日。主体工程:建设预处理车间、综合处理车间及生化处理车间。公用及辅助工程:产业园内**2150米排水管网、2605米中水管网,产业园外**中水管网7530米输送至**县防沙治沙防护林,沿现有道路进行铺设;**2240立方米中水池。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包括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碳源葡萄糖、碳酸钠、柠檬酸,均外购,消耗能源主要为电力。

本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11.64%。

二、根据**天****公司编制的《**县物资回收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维吾****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县物资回收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6〕1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处理厂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氨、硫化氢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6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运营期应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控,严格落实各项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减少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少,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应规范设置项目各类排污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防渗工程设计和建设质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水池,对非正常工况不达标废水进行收集,严禁外排。在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必须安装水质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根据产业园已入驻的汽车拆解企业(**宇华****公司)环评及批复资料,该项目不产生清洗废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但若后续该汽车拆解工段实际产生清洗废水需在内部进行预处理,其他各企业排水达到行业污水排放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调节池+A/O+MBR膜滤+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水质需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中表1、表4的一级A标准,同时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基本控制项目的浓度限值要求后灌溉期回用于产业园内绿化灌溉及**县防沙治沙防护林的灌溉,在非灌溉期回用于企业生产。

**县防沙治沙防护林位于本项目厂区东南侧7千米处,面积897亩,栽种植物为**杨,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中水通过7530米的中水管网输送至防沙治沙防护林,依托现有滴灌系统用于灌溉。产业园内绿化面积约14575平方米,根据用水定额和灌溉时间,产业园内绿化灌溉及**县防沙治沙防护林灌溉用水可消纳本项目中水。

本项目设计建设2240立方米中水池****处理厂的中水,设计在产业园内部铺设2605米的中水管网连接中水池及各个企业,贮存时间按4天计,非灌溉期回用于滴灌带回收、塑料制品等企业清洗用水及循环补充水,各企业用水量约520m3/d,非灌溉期可消纳本项目中水。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项目区、项目区上游和下游各布设一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开展监测,确保不对厂区及下游地下水和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会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运营期需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工作,厂区采取防渗处理;建立厂内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严格生产台账管理,排查物料流失情况;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场界建立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弃土(渣)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1.967吨/年,拉****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污泥、废膜含水率在厂区降低至60%以下且鉴别污泥属性为一般固废的前提下方可****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若经过鉴定为危险废物,则临时堆放在污泥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1.095吨/年,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分别属于HW49、HW08、HW08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0.15吨/年、0.01吨/年、0.1吨/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表1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废水污染物种类中注1”的规定(出水为再生利用时,不许可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出水夏季用于绿化灌溉,冬季用于企业回用,根据上述规定,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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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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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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