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7-31 14:34 发布日期 2026-08-01 12:23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7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 ****

阿****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吐古买提乡吐古买提村,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填埋场库容4.3万方,使用年限15年。服务范围为**市吐古买提乡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服务人口为5000人。主体工程:****填埋场一座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22254m2。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6%。

二、根据阿****公司编制的《******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6〕24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量做到少占地,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堆放填埋库区、生产管理区场地平整过程中的多余土石方,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护。多余土方暂存后用于运行期垃圾填埋覆盖及库底填方。对临时用地占用的牧草地,为便于后期进行植被恢复,要求应预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表面采用地表剥离的植被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表土并结**保方案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场区、场区四周及生产管理区绿化,并对道路硬化。填埋场周围种植10m宽绿化隔离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垃圾填埋达到退役年限后即终场期应注意生态恢复,在终场覆盖土层上种植植被,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滤液、填埋气体。卫生填埋场稳定前,需对地下水、大气开展定期监测。卫生填埋场稳定后,经监测、论证和有关部门认定后,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但不宜作为建筑用地。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临时土方苫盖、车辆运输覆盖帆布等措施;施工机械尾气采取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焊接废气采取分段焊接、加强通风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在填埋作业过程中用喷药车进行喷洒生物除臭剂,每日作业完毕后进行覆盖,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抑制恶臭气体逸散。渗滤液调节池和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恶臭,并加盖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废气主要污染物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甲烷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排放;冲洗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环保公厕收集,定期清****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渗滤液收集至调节池并进行预处理(采用DTRO处理工艺,处理能5m3/d)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定期(一周一次)与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一起****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场界建立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要求。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及时清运至**市城市****处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调节池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经****填埋场填埋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26年7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