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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前期,学校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集中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现就本次结项验收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 坚持“应结尽结”原则
本次集中结项验收工作坚持“应结尽结”原则。根据新管理办法规定,有延期未结项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可作为负责人申报当年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结项清理工作,凡达到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全部申请结项。若因项目负责人个人原因长期拖延结项,将影响其本人后续教改项目的申报资格,同时学校将视情况对相关项目予以撤项处理。
二、 分类明确结题与延期要求
结合往年立项情况及研究周期,现对不同批次项目的结题要求提示如下:
1. 2024年立项项目:属于本次正常结题时间。若已完成既定研究任务,请按通知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可提交《调整申请表》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逾期未结项将按撤项处理。
2. 2018、2020、2022年等以往批次立项项目,本次结项验收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请各负责人直接整理并提交结项材料,如不提交或未达到结项标准,学校将直接予以撤项处理。
三、 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完善结项材料。所有结项材料(《结项报告书》pdf版、《结项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pdf版)请务必于2026年11月20日前,由二级单位统一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yjs@hebmu.****.cn),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