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47190.00元
最高限价:247190.00 元
|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1 |
****空调采购项目 |
247190.00 |
247190.00 |
否 |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范围:****空调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4.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3 交货地点:**市瀍河区熙春西路3号。
4.4 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4.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
4.6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标书代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瀍河区熙春西路3号)。
3.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瀍河区熙春西路3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瀍河区熙春西路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瀍河区熙春西路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5****0370
2.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379-****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