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的通知》(肇财农〔2026〕2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肇财农〔2026〕30号)下达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额度78.54万元,要求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常设任务不少于204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筹利用优质**,按照“专门机构+多方**+市场主体”的方式,现将2026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主体申报机构与高校签订**协议参与遴选的优先推荐。
二、能结合**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提供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
三、自有或**办学单位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基地。
四、根据**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完成课程设置的要求,完成培训内容。
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有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培训业绩证明材料。
八、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并于2026年11月11日前将报名资料一式3份邮寄到****参加遴选。申报提交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请书、实施方案(含课程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保障措施)、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文件、**协议、机构简介、师资和人员配备情况、设备设施情况、****基地****基地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近3年财务报表、往期培训业绩材料等。
(联系地址:**县城工业大道一路三巷6号,科教信息股联系人:欧洁珍,联系电话:0758-****135,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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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