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1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物资处理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93.37002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1 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86.965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一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森嘉****公司,投标报价:74.738991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1 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森嘉****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森嘉****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森嘉****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异议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综合监督处;
联系电话:029-****2812。
三、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丈八四路86号
联系人:王绪山
电话:029-****50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联系人:苏晨、张伟、秦进
电话:029-****1853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