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南村镇综合环境整治服务(二次) | ||
| **** | ||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村镇综合环境整治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11 09:30:00,更正为:2026-11-23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1-11 09:30:00,更正为:2026-11-23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文: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特定资格 |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的,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 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
| 9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现文: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或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或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资格声明函》(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特定资格 |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的,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 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
| 9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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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南村镇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5993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南村镇**大道东1033号101房
联系方式:020-****2232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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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