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为远大路沿线片区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一期配套河山路项目道路实施长度约150m,标准宽幅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安、园林绿化、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质量保证
1)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技术规格: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1)工期要求: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300日历天。
2)地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五、服务标准: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3、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项目负责****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类容,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1、工程变更
1)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后进行结算审核。
2)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2、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2)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