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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环境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涡旋压缩机及加热器生产制造(一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12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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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新能源汽车涡旋压缩机及加热器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代码:2602-451309-04-01-361032,位于****市**区仙池路与西A路交叉口东南角,地理坐标为109°9′35.373″E,23°45′25.854″N。项目租用**高新区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二期)17#厂房第一、第二层。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用涡旋压缩机3万台(套)。
项目工艺流程:铝合金材料、铜材料→机加工→清洗烘干→装配→浸水实验→检测→注油→激光打码→成品。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0.75%。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用原有厂房,施工期加强遮盖材料、洒水等措施抑尘;合理规划设备,按照时间要求和使用降噪、减震等工具和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处置包装品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机加工废气和打标粉尘。机加工采用切削液进行冷却润滑,切削液受热会后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和采用激光打印技术产生少量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后作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试验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处理厂纳管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要求后经排****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应做好设备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善设备的减震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含油金属屑、清洗废水、废切削液、废润滑油)以及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及时清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