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中心七氟丙烷钢瓶检验费用项目
询
比
采
购
文
件
采购人: ****
2026 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2)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2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0)
第六章 询比响应文件格式……………………………(40)
****拟对2026****中心七氟丙烷钢瓶检验费用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1.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相关规定,****中心配电间、信息机房和UPS室共计13只七氟丙烷钢瓶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2.对上述钢瓶进行外观检查、壁厚测定、水压试验(或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安全附件校验等,确保钢瓶各项安全性能达标;
3.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法有效的气瓶检验报告,并在钢瓶上喷涂检验合格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4.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钢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更换药剂的,按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药剂补充置换费用;
5.检验工作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3年(质保期至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6.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运输、装卸、现场配合及安全防护等全部工作;
7.双方协商的其他相关服务事项。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验工作,检验合格报告交付采购人。
三、项目控制价:人民币7.4万元。其中检测费用5.62万元;药剂总费用1.78万元,单价72元每公斤。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药剂补充置换,超量部分通过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报价分为两部分,检测费用按总价报价,药剂费用为单价费用报价。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2名持证气瓶检验人员,其中1名须担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气瓶检验师资格且从事气瓶检验工作满3年以上,近3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4.保证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检验检测工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此项目。
6.响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询比评审当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此项通过“信用中国官网”网站(www.****.cn)查询(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受邀请****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受邀请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受邀请供应商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受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23 年1月1日以来)至询比评审当日受邀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行贿犯罪和行贿行为记录的。此项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9.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我方有权将响应供应商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按行为恶劣程度确定禁止1年、2年、3年内参与我方采购项目或永久禁入。对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2)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我方可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有权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3)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软件源代码等),履约期间发现成交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烟草企业干部职工行贿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成交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4)响应或成交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供应商报名: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6日8时30分---2026年11月10日17时30分(**时间)
2.获取方法及报名: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在“响应供应商/供应商登录”里进行用户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项目名称,按提示完成报名申请参与本项目,请务必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此项目费用为:0元/标包。
(4)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采购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响应供应商操作指南”,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3236进行咨询。标书代写
六、采购文件的递交:
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6年11月11日 8时30分— 2026年11月16日9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标书代写
2、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物流中心安保部。标书代写
七、询比采购评审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30分(**时间)
八、询比采购评审地点: ****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刘洋 0558-****121。
****物流中心
日期: 2026 年11月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2026****中心七氟丙烷钢瓶检验费用项目 |
| 2 |
采购人 |
**** |
| 3 |
采购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 □委托采购 √自行采购。 |
| 4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 7 |
报价 |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
| 8 |
服务范围/ 供货要求 |
****中心配电间、信息机房和UPS室共计13只七氟丙烷钢瓶进行定期检验检测,以及询比采购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9 |
质量要求/ 质保期 |
质保期3年(自检验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 10 |
询比采购文件答疑 |
√线下采购:各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将书面材料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5日历天前寄送到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电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5日历天前在 中招采购平台提出。标书代写 采购人仅对报名供应商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答复。 |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潜在供应商如有需要经联系采购人预约后可自行前往踏勘,确认并了解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情况,时间为 日前,逾期不予安排,联系采购人 (联系方式: ),勘查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采购人将统一安排现场踏勘,供应商须派人参加,勘查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具体踏勘信息如下: 时间: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12 |
响应文件 的组成 |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报价文件等组成。 |
| 13 |
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
√线下采购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 □电子采购 (1)本项目 □不需要/ □需要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制作:制作要求同响应文件; ②存储介质:U盘; ③备份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报价文件; ④封装:单独封装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递交方式:邮寄或送达,地址: ;邮编 ;接收人: 电话: ; ⑥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本项目 □不需要/ □需要递交以纸质为媒介的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制作:A4幅面、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胶装、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份数:资格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1份正本; ③封装:同电子备份封装要求; ④递交方式:同电子备份递交方式; 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注:采购文件规定需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递交响应文件或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当纸质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除采购文件特别约定外,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标服务 |
| 14 |
样品 |
√ 不需要提供 需要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详细内容) |
| 1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6日9时30分(**时间) |
| 16 |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
√线下采购:****物流中心 □电子采购: |
| 17 |
是否组织评审 |
□否 √是,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8 |
评审地点 |
√线下采购:****五楼会议室 □电子采购: |
| 19 |
响应有效期 |
60 个日历日(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
| 20 |
询比形式 |
本次询比将采用:√ 现场评审 □远程网络视频形式 注:因供应商迟参加、未参加、中途离开等原因,导致解密、询比等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导致需要确认的记录等未确认的,视同认可结果。 |
| 21 |
询比小组组成 |
****小组由 3 人组成(采购单位或部门代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1/3)。 |
| 2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审法 □合理最低价 |
| 23 |
询比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 |
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经评审后合格响应供应商满足三家以上的,****小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 2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此项目 |
□是 √否 |
| 25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银行保函 □保险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 |
| 26 |
质量保证金 |
√ 需要(详细内容) 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形式:本项目总费用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退还。 □ 不需要 |
| 27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7.4万元。药剂补充置换超量部分据实结算。 |
| 28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 |
| 29 |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
(1)提出异议方式: √线下采购: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实施部门提出; □电子采购:通过 电子采购平台提出。 (2)询比采购文件异议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5日历天前提出; (3)评审过程的异议期限:评审现场提出; (4)评审结果异议期限:3个工作日,自结果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5)异议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异议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被异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③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⑤提出异议的日期。 (6)异议处理:在收到供应商的异议后3个日历天内作出答复,并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与异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答复。异议答复期起始日期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起始日;结束日为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
| 30 |
注意事项 |
(1)本询比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供应商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3)本询比采购文件所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指的是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本次采购不接受加盖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供应商(法人)专用章的响应。响应文件不退还。 (4)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及说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响应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小组成员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响应供应商如发现采购谈判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规违法等内容时,请在本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向采购人反映,逾期不得再对询比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6)响应文件编制时需根据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审细则进行准备。并在目录或索引中明示,以提高响应文件的编制质量。 (7)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间结束后,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失败,采购程序终止,采购人组织重新采购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8)本次采购在合同正式生效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认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以采购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成交,重新采购。 (9)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被列入行业行贿供应商名单的,甲方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措施。 (10)若乙方在投标(采购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伪造、擅自制造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为违法分子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便利条件,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 |
| 31 |
询比采购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询比采购文件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规定的,按公告、响应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一、总则
1、本询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2.2、询比响应供应商是指对“询比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指的项目表现出响应意向,按照约定的程序,从采购人获取询比文件,并实际参与该项询比活动的供应商。
3、询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要求:详见询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询比响应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3、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公司参与询比,****公司的相关授权(询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公司****公司相关授权后,询比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代理。
3.4、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信息真实、准确,否则,询比响应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4、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如需要请询比响应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询比响应供应商应认真对本项目实施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询比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供货安装过程中,询比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5、联合体响应
5.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询比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询比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询比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6、询比响应费用: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参加询比响应的所有费用。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比文件
7、询比文件的构成
7.1、询比文件包括:
(1)第一章 询比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4)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5)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6)第章六 询比响应文件格式。
7.2、询比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比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询比响应供应商没有满足询比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询比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3、询比响应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比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文本不清晰、表述不一致等问题应在获得询比文件一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询比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询比响应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没有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询比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询比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约定,该询比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8、询比文件的澄清
8.1、询比响应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或澄清。
8.2、询比响应供应商对询比文件如有质疑,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8.3、如果询比响应供应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对询比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则视为充分理解询比文件所有内容。一旦提交询比响应文件,则认为该询比响应供应商接受询比文件的所有条款。
8.4、采购人对在约定时间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本须知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9、询比文件的修改
9.1、采购人可以对询比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对询比响应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询比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比文件的询比响应供应商,该修改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当询比文件与对询比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9.4、为使询比响应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询比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通过书面形式通知。
三、询比响应文件的编制
10、询比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询比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询比响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询比文件中另有约定外,询比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询比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询比响应文件应该按照“询比响应文件格式”约定的内容**序进行编写。
11.2、询比响应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询比响应文件。
11.3、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其询比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询比响应供应商一旦成交,其询比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4、询比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约定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询比响应文件在评审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询比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小组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2、询比响应报价
12.1、询比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询比响应供应商拟提供服务的期限、质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12.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询比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询比响应文件。
12.3、询比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维保等)。
12.4、询比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询比响应无效。
12.5、询比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12.5.1、询比响应文件中询比响应函(询比响应报价)与询比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询比响应函(询比响应报价)为准;
12.5.2、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询比响应函(询比响应报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1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超出询比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比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询比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询比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询比响应无效。
13、询比响应货币:人民币。
14、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处理:
14.1、询比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询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询比响应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有效期内撤销询比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按相关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与采购人、其他询比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9)视为询比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0)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在询比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比、不按照询比文件和成交人的询比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受到财政部门依****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15)法律、法规规定及询比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询比响应供应商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询比响应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询比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其询比响应无效:
(1)不同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询比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比响应事宜;
(3)不同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询比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询比响应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4.3、询比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询比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询比响应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在询比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询比响应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
(5)询比响应供应商以****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
(6)询比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7)违法与采购人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询比,影响成交结果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及询比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5、询比响应有效期
15.1、询比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约定。
15.2、在询比响应有效期内,询比响应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询比响应文件。
15.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询比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向成交候选人提出**询比响应有效期的要求。成交候选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是对拒绝**询比响应有效期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有权利拒绝其询比响应文件。同意**询比响应有效期的成交候选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询比文件和其询比响应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询比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和成交候选人对该要求的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
16、询比响应文件的签署
16.1、询比响应供应商应按询比文件约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询比响应文件。
16.2、询比响应文件应由询比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并加盖询比响应供应商公章。委托代理人须将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询比响应文件中。
16.3、询比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16.4、询比响应文件封面、询比响应函、服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表均应加盖询比响应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询比活动的在询比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询比响应文件封面、询比响应函及服务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询比小组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补齐签字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加盖印章。
四、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17、提交说明
17.1、询比响应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询比响应文件。
17.2、询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2.1、询比响应供应商应将询比响应文件的正副本装于一个袋内,包装密封,并于密封袋上加盖询比响应供应商公章。
17.2.2、密封袋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
询比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询比响应供应商公章)。
17.3、未按询比响应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交、密封和标记的询比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18、询比响应截止时间
18.1、询比响应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询比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8.2、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约定,通过修改询比文件相关条款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询比响应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9、询比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询比响应供应商提交询比响应文件后,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询比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19.2、在询比响应截止时间之后,询比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询比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在规定的询比响应有效期内,询比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询比响应文件。
五、询比程序
20、询比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询比,并邀请监督人员。
21、询比程序
21.1、询比由采购人代表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21.1.1、宣布项目名称、介绍参会人员;
21.1.2、宣布开标纪律;
21.1.3、由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查验询比响应供应商相关证件资料并宣布查验结果;
21.1.4、依次当众唱标,公布询比响应供应商名称、询比响应报价及询比响应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1.1.5、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1.1.6、进入评审阶段;
21.1.7、宣布评审结果。
21.2、查验证件
21.2.1、采购人审查询比响应供应商以下证件的原件,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查验不合格,****小组认定其询比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1.2.2、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其询比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询比响应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询比响应无效。
22、询比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1、询比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22.2、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小组评审后,认定为询比响应无效:
22.2.1、询比响应文件封面、询比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表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
22.2.2、询比响应报价高于询比最高限价的;
22.2.3、法律、法规及询比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
22.3、询比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小组评审后,认定为询比响应无效:
(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及询比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询比小组
23、询比小组:询比小组依法组建,****小组进行,询比小组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审的原则。
2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询比采用符合性评审的综合评审法。
25、评审程序:评审按照询比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澄清有关问题和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进行评审。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5.1、询比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询比响应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询比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响应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2)询比响应文件是否按询比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盖章和标记;
(3)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所提供的货物是否有缺少;
(5)询比响应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或优于询比文件要求;
(6)供货及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且完全响应或优于询比文件要求;
(7)询比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8)联合体询比响应是否提交联合体询比响应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是否明确牵头单位;
(9)询比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询比响应文件是否存在询比文件中约定的无效询比响应文件的其他情形;
(12)询比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25.2、询比文件所有要求在询比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若在询比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响应复印件或影印件,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5.3、询比响应供应商须对提供资料、发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的,视为虚假响应。
25.4、报价评审:询比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询比最高限价,否则报价评审不通过。报价中包含单价与总价的,应审核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
25.5、询比小组发现询比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三十分钟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比小组可以取消该询比响应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询比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询比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询比小组可以否决所有询比响应文件。
25.6、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期间,询比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询比响应供应商对其询比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询比响应供应商澄清、说****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询比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询比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询比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7、询比过程:询比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询比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分表(100分)
| 说明: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总分100分,分部报价得分组成。2.询比实行“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响应文件报价即最终报价,询比过程中不得就价格进行二次报价或谈判。3.报价超过各分部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4.各****小组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
|||||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
得分(评委填写) |
| 商务技术部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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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团队人员 |
10 |
①为本项目配备的持证气瓶检验人员(QPY),除资格条件中“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2名持证气瓶检验人员”外,每增加1人得2分,满分6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气瓶检验师资格且从业 5 年以上的得 2 分,8 年以上得 4 分,满分 4 分。 |
证书、社保扫描件 |
|
| 2 |
类似业绩 |
12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气瓶检验或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同类业绩得 2 分,满分 12 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法体现内容的须附业主证明。 |
合同及证明扫描件 |
|
| 3 |
本地化服务与响应 |
10 |
①在**省内有固定服务场所或分支机构的,得 4 分(以营业执照或检验核准证地址为准)。②响应时间:承诺 4 小时内到现场得 6 分,6 小时内得 3 分,8 小时内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场所证明、响应承诺 |
|
| 4 |
检验服务方案 |
8 |
对检验需求理解准确,方案完整可行,涵盖检验流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工期保障、质保期服务(巡检、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内容。按优7~8分、良5~6分、中3~4分、差0~2分评定;未提供或无针对性的不得分。 |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
| 报价部分(60分) |
|||||
| 5 |
检测费用 |
40 |
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检测费为基准价,得满分 40 分;其他供应商得分=(基准价 ÷ 自身报价)×40,保留两位小数。 |
报价一览表 |
|
| 6 |
补充气体(七氟丙烷灭火剂)单价 |
20 |
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基准价,得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得分=(基准价 ÷ 自身报价)×20,保留两位小数。单价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格的,评委会可要求书面说明,不能合理说明的视为无效报价。 |
报价一览表。 |
|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否则,响应供应商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的风险。
25.8、确定成交候选人:询比小组对通过询比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综合评审后,原则上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6、询比评审异常情况处理
26.1、在询比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 符合专业条件的询比响应供应商或者对询比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询比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询比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均超过了询比最高限价;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询比过程的保密性
27.1、询比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询比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询比响应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响****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询比响应文件被拒绝。
27.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询比响应****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要求提供材料。
27.4、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公告成交结果。询比响应供应商如有质疑、投诉,必须在成交公告规定的质疑、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7.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7.6、根据相关规定,对成交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结果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在成交公告质疑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合同授予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人的成交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28.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9、履约保证金
29.1、除询比文件另有要求外,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询比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2、若成交人不能按询比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执行,采购人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与其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29.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约定退还。
八、交货期: 合同约定 。
九、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询比要求。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6****中心七氟丙烷钢瓶检验费用项目
(二)具体服务范围包括:
1.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相关规定,****中心配电间、信息机房和UPS室共计13只七氟丙烷钢瓶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具体规格如下表格所示;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介质平均重量 |
数量 |
| 七氟丙烷气瓶 |
120L/只 |
只 |
73KG/只 |
3 |
| 七氟丙烷气瓶 |
150L/只 |
只 |
133KG/只 |
5 |
| 七氟丙烷气瓶 |
180L/只 |
只 |
165KG/只 |
5 |
2.对上述钢瓶进行外观检查、壁厚测定、水压试验(或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安全附件校验等,确保钢瓶各项安全性能达标;
3.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法有效的气瓶检验报告,并在钢瓶上喷涂检验合格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4.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钢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更换药剂的,按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
5.检验工作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3年(自验收之日算起);
6.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运输、装卸、现场配合及安全防护等全部工作。
二、质保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甲方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采购人的相关信息传播到服务场地之外。非经甲方允许,不得将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和物带入现场。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验工作并交付检验报告。
四、服务地点:****物流中心(配电间、信息机房、UPS室)。
五、验收:由采购人按照行业规定组织验收。
六、付款方式:检验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退还;药剂补充置换费用按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合同类别:其他合同
合同编号:
2026****中心七氟丙烷钢瓶检验费用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 方):
受托方(乙 方):
签订地点:****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七氟丙烷钢瓶定期检验检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七氟丙烷钢瓶检验服务为 。
第二条 ****物流中心配电间、信息机房和UPS室共计13只七氟丙烷钢瓶进行检验检测,具体要求如下表:
| 服务项目 |
规格/说明 |
检验标准 |
数量(只)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质量标准 |
| 合计金额(元) |
合计金额大写 |
|||||
| 备注 |
报价包括检验检测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运输、装卸、现场配合、安全防护、检验报告出具、喷涂检验合格标志及下次检验日期等全部费用。 |
|||||
第二章 质保期
第三条 检验服务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检验原因造成的钢瓶检验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或更换。但如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设备,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四条 质保期内,因乙方检验原因导致钢瓶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负责处理。
在接到甲方关于钢瓶检验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于72小时内解决存在的问题(若问题处理难度大,经双方协商后处理时间可相应**,但最长不能超过一周)。
第三章 检验工期与验收
第五条 工期为40日历天。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影响施工时间,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同意后顺延。
第六条 检验工作应在甲方现场配合下进行,乙方进场前应提前与甲方沟通确定时间,确保检验工作不影响甲**常工作。钢瓶的拆卸、搬运和复位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检验工作必须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国家现行有关气瓶检验规范标准执行,确保钢瓶各项安全性能达标,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法有效的气瓶检验报告,并在钢瓶上喷涂检验合格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气瓶检验规范要求开展检验工作,保证检验质量合格。如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钢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根据检验标准、质保要求对检验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予以确认;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乙方免费重新检验或处理。
第九条 检验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代表以《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国家规范标准及询比文件要求为依据对检验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确认钢瓶检验合格、检验报告齐全、检验标志喷涂规范后,由双方代表签署验收意见。
第三章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十条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最终结算价款以甲方审计决算为准。(药剂补充置换费用按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十一条 检验工作完成并出具符合相关国标、行标的检测检验报告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据实向乙方支付总费用90%的检验服务费。
本项目总费用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退还;药剂补充置换费用按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首笔款项支付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单位、收款单位名称一致。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发票开具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及账号: ;
地址及电话: 。
除特别说明外,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保证发票真实、合法,各项信息全面、完整。
第四章 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故无退还事宜。
第十五条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配合,包括钢瓶存放场所、现场出入便利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甲方指派现场代表具体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指导,监督乙方严格按检验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检验。
第十八条 检验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九条 甲方代表应负责协调解决检验过程中的现场配合问题,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确保检验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检验服务费用,以确保检验工作按工期计划顺利完成。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严格遵守签订的《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协议书》。
第六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检验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气瓶检验师资格且从事气瓶检验工作满3年以上。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国家颁发的气瓶检验规范、规程和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加强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并遵守《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协议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施工。乙方在检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负责组织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人员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一次性合格通过验收。
第二十六条 乙方检验用设备、仪器进场时应事先告知甲方,保证检验设备量值准确、检验数据可靠。
第二十七条 在检验过程中,对于需要拆卸钢瓶、搬运等关键环节,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现场配合,确保操作安全。
第二十八条 检验工作完成后,乙方应认真做好相关检验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气瓶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2套。
第二十九条 检验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检验结果和钢瓶状况,对甲方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指导。
第三十条 乙****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验人员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七章 保密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该合同的任何具体内容以及在工作中知晓的双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甲方不遵守规定,擅自动用、处理已检验钢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协助乙方开展检验工作的,乙方可以暂停检验工作。直至双方协商解决,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甲方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当期应付款项的 / %承担违约金,但因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准确提供发票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合法资质或甲方要求的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第三十五条 因乙方责任造成检验工作不能按约定的工期完成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2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双方因延期增加的相关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检验结果不合格或无法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重新检验,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质保期内因乙方检验原因导致钢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处理的,每逾期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钢瓶检验质量问题的通知后,未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或未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1 %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响应甲方请求,迫使甲方请其他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质保期内,因乙方检验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及时赔偿。
第四十条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一)提供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二)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三)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的;
(四)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其他情况;
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一条 因甲方现场调整检验钢瓶数量或检验内容的,乙方则按实际情况向甲方办理签证手续。检验数量有调整的,由拟调整的一方提出书面要求,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第四十二条 检验过程中,涉及到药剂补充置换等增加费用的,按检测前后两次称重结果据实结算。
第四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包、分包的;
(二)偷工减料的;
(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检验数据失实的;
(四)擅自减少检验项目的;
(五)工期延误超过天以上的。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四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四十五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第四十六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第四十七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二章 其它约定
第四十九条 甲、****公司改制、公司破产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决定终止本合同,有关费用以实际履行部分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 合同有效期为4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或变更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第五十二条 乙方的住址或住所地、联系电话为本合同约定的通信方式,应当填写。****法院送达乙方上述地址、电话及短信联络上述电话号码均有法律效力。如乙方填写的通信方式有误或变更未告知甲方,邮寄、法院送达、电话、短信仍具有法律效力,其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住所地没有填写的,乙方为法人的,其工商登记住所地为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乙方为自然人的,其户籍所在地为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乙方联系电话没有填写的,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联系电话均视为本合同约定的联系电话。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禁止商业贿赂约定书》、 《与在供供应商警示约谈和签订廉洁合同明细表》,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 账号名称: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禁止商业贿赂约定书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约定书,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国刑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二)双方确认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1、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考察、房屋装修等。
2、借款、融资担保、商品赊销、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通信地址:****开发区新阳大道2号
举报电话:0558-****311
举报邮箱:****@126.com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单位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及时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监察部门举报。
(六)乙方同意与甲方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软件源代码等)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
(七)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约定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业务优先邀请投标权及其他业务**的优先权,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八)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全省系统干部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搞利益输送;
(九)不得在招投标等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十)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一)不得拒绝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不得利用信访举报等方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全省系统干部员工或诋毁其他潜在供应商;
(十三)若乙方在投标(采购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四)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伪造、擅自制造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烟草相关注册商标标识;不得为违法分子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便利条件,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约定第三条规定的,一经甲方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无条件支付合同结算总额30%的违约金;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名单,按行为恶劣程度确定禁止1年、2年、3年内进入甲方市场或永久禁入。对乙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三)履约期间乙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名单的,甲方可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有权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工期、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软件源代码等),履约期间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烟草企业干部职工行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响应供应商使用。
(五)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工期、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以下无正文)
与在供供应商警示约谈和签订廉洁合同明细表
单位(部门):
| 序号 |
谈话 时间 |
供应商 名称 |
是否接受廉洁约定 |
是否签订廉洁合同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我方谈话人员(签字)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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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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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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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单位名称为直属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简称。属于直属单位集中采购的,由直属单位统一进行警示约谈并签订廉洁合同。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询
比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一览表………………………………………………………………(页码)
二、报价函……………………………………………………………………(页码)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页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页码)
五、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页码)
一、报价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名称 |
|
| 报价 |
检验费用(大写): 元 补充气体单价(大写): 元/公斤 检验服务承诺: |
| 质量标准 |
是/否合格且满足询比文件要求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
注:报价一览表与服务服务报价表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函(参考)
致: **** :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询比文件的要求,经详细审阅和研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我方愿按照询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报价,提供所需的服务及相关服务。
2、我方总报价包含了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含了本次采购
要求的全部内容和费用。
3、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做到以下承诺:
(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文件,包括询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比文件,并对询比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询比文件规定的日期起遵循本询比文件,并在询比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询比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4、对于接触到的采购人及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透露。
5、售后服务:
(1)我方保证做到采购人至上、诚实信用、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及时。
(2)无论服务是否由我方提供,发生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与我方联系,要求我方上门服务,我方不以任何借口推托。
(4)免费质保期内的所有服务都是免费的(采购人人为损坏的除外),超过质保期的服务我方只收取成本费用。
6、我方保证服务服务达到询比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技术要求。
7、我方保证对询比文件如有任何疑问,都在询比开始前提出,询比开始后,不针对询比文件提出任何质疑和投诉。
8、采购人如需考察我方或用户,我方给予积极配合。
9、我方本次询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并同意可以进一步提供与本次询比有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料的原件。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采购人可终止**,我方承担一切后果。
10、我方理解,采购人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报价,询比小组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根据项目情况,格式自拟)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所属区县(省、市、区):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手机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自拟
五、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一)各类资质证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3、其它资质证书
(二)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拟定)
1、年检合格的企业执业执照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3、其它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