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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高新区项目全流程审批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财政厅**省农业农关于下达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4号)、《****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6〕19号)、**高新区科经局《关于2026年**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资金投资的情况说明》、《****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26〕17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高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九湖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涉及蔡坂村、新塘村、洋坪村、下庵村、田中央村、大梅溪村、小梅溪村共7个村,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0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25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2750亩。
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整治田块17处,整治面积119.68亩;提升改造排灌渠10条,总长1900m,建设高效节水灌区510亩;提升改造农业生产路(泥结石路面)2条,总长898m;提升改造田间道路17条,总长6412m;实施商品有机肥培肥3000亩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549.1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45.5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2.62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2.625万元,业主自筹180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和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九、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维稳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按有关规定履行下一步报批程序,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开发区****审批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