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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基地项目2、3号楼软装采购项目控制价做如下通知:
本招标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534.4214万元,投标人超过项目总控制价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通知条款如与采购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报价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czm@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标书代写
本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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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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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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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czm@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嶝街道双沪三里1号101-7室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188****8351
电子邮件:lhm@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92-****826、****604
电子邮件:czm@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