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委托,********交易中心)承担本次省级储备菜籽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组织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11:00
2.报到时间:交易开始之前
3.现场交易地点:**省**市**路319号良苑大厦三楼交易大厅,参加交易的会员企业也可以通过网上直接参加交易。
二、交易数量与质量
本次计划销售2024年产菜籽油10250吨(可提供该批菜籽油入库时卖方企业提供的非转基因承诺书和相关溯源材料),本次交易会不提供样品,质量以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出库质检报告为依据。有意向参与的会员须提前赴实际存储库点查看菜籽油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未赴现场看样的,视同认可菜籽油质量。
本次计划采购2026年生产加工的新菜籽油10250吨,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级及以上,酸价(KOH)≤2.0mg/g,过氧化值≤0.125g/100g,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相关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相关要求。
交易客户要严格遵守国家《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规定,严格执行《****储备局****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仓〔2025〕205号)要求,配合买方工作人员到菜籽油发货点检查。
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后入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可申请********交易中心)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标的质量检验工作。
三、交易资格与资金
本次交易按照“先入后出、购销统一、锁定购价、竞拍售价”的原则进行,参与竞价的新油轮入供货方和陈油轮出购买方必须是同一家企业,轮入采购和轮出销售交易同步进行。
参加竞价的销售、采购方(参与竞价的销售和采购方必须是同一企业,以下简称“交易客户”)必须是自愿报名的国内具有油脂经营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在**省政策性食用植物油脂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且在以往交易中无“围标”“串标”“转圈油”情况。原**政策性粮食交易统一平台的会员无需再进行报到,持原会员号和密码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加交易。
未注册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需按中国粮食网公布所需报名资料(http://www.****.cn),到********交易中心)报名取得会员号和密码后方可参加交易。
省级储备粮储存库点(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方式参加本库储存的粮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情况:1.交易客户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为同一法人;2.交易客户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隶属为同一上级单位;3.交易客户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存在股权关系等。
参加交易的会员须预交保证金1100元/吨(含销售交易保证金5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00元/吨,采购交易保证金5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00元/吨),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汇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省储油购销双向交易保证金”。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绑定的账户,避免资金无法到账,影响参与交易。
收款单位名称:****
1、开户银行:****银行**市**路支行
账 号:2033 4140 0101 0000 ****831
2、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 号:5200 5068 3601 000002
四、交易程序与费用
本次交易采用现场及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对委托的销售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参加交易的****交易中心官网(www.****.cn)登录,具体方法:点击“请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交易→**市场,选择相应专场进行交易。
本次交易锁定采购标的价格,对销售标的进行竞价,售价高者中标。销售标的报价为卖方承储库罐口价,仓库罐口交货。采购标的报价为买方承储库罐口价,仓库罐口交货。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交易****交易中心结算,采购合同货款双方自行结算,且双方互相提供发票。中标企业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省级储备油入库和出库工作。
中标企业须在完成采购合同入库任务后,方可办理销售合同对应的菜籽油出库。采购合同履约时间为自成交之日起45天(自然日)内必须完成菜籽油入库任务,超期未完成的视为违约,扣除相应保证金,且两年内不得参与**省政策性粮食交易。****一中标企业在同一批次采购合同完成后方可出库,自出库之日起交款期15天(自然日)、出库期30天(自然日)。
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提交《验收确认单》且未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中心)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委托方账户。
2、若采购合同中标企业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库,视为采购合同未履约部分和全部销售合同违约,由********交易中心)按公告第三条所列标准,从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支付给买方和********交易中心)。
若销售合同中标企业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货款并开具出库单,视为销售合同未履约部分违约,由********交易中心)按公告第三条所列标准,从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支付给卖方和********交易中心)。
3、采购的2026年产新菜籽油质量验收以******公司委托的有资质质检机构检验结果为准,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凭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退回保证金,买方及时与卖方结清货款。验收不合格的退回卖方限期处置,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负。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1-****8842、****8811、****8850
七、其他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附件部分的交易细则及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附件:
1、11月9日**省省级储备菜籽油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第一批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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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