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柏溪街道喜龙村幸福公社自然资源集成出让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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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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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 **市**区柏溪街道喜龙村竹林组13.5亩林地经营权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林地经营权 清查核实编码 无
面积/株数 13.5 单位 亩
转出用途 林下种养殖
坐落 **省**市**区柏溪街道喜龙村 他项权利人
林权证号 产权权利人类型
地块形状
地块形状描述
其他描述
序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标的名称 **市**区柏溪街道喜龙村竹林组87.7亩土地经营权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耕地 坐落 **省**市**区柏溪街道喜龙村
流转面积 87.8 单位 亩
清查核实编码 无
转出用途 种植粮油蔬菜等 产权证编号
土地性质 地块形状
地块形状描述
序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补充介绍

**高新区柏溪街道喜龙村幸福公社自然**集成出让项目挂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柏溪街道喜龙村幸福公社自然**集成出让项目

(二)项目地址:**市**区柏溪街道喜龙村

(三)项目内容

1.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喜龙村大**(原喜捷镇辖区)附近,距**主**约10公里,宜屏快速通道玉龙出口1.5公里,交通方便。集成出让面积101.2亩,本次拟整合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依托特色种植业、特色近郊旅游,毗邻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幸福公社景区****水库优质自然生态**,将建设一个集果蔬采摘、旅游观光及农业科普教****农场。建成后可促进当地农业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2.自然**集成出让业态建议:

土地经营权——结合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幸福公社景区的区位优势,在现有耕地的基础上通过土壤改良恢复农田及耕地,规模化种植特色瓜果、蔬菜、粮油等。

林地经营权——我们将依托现有林地**,通过发展林下走地鸡养殖来盘活林地经营权,为乡村**提供产业支撑。

集成出让**资产明细:

**、资产

名称

面积

(亩)

挂牌单价

(元/亩/年)

流转年限

(年)

挂牌总金额(元)

土地经营权

87.7

800

3年2个月

222173.33

林地经营权

13.5

400

9年9个月

52650

合计

101.2

/

/

274823.33

特别提醒:土地经营权自成交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第二轮承包期结束止;林地地经营权自成交之日起至2036年6月14日止。(不足整月按照整月计算)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以最终成交单价计算租金;

(2)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5.集成出让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土地: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禁止耕地“非农化”、禁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林地:在经营过程中禁止非法采伐林木和占用林地;公益林只能抚育和更新性采伐。

6.相关要求:

(1)竞得人须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汛、防溺水、环保等相关工作。

(2)农林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3)农林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4)建设农林用地不得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5)农林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6)出让方应与竞得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等。

(7)出让方应监督竞得人的农业生产活动,确保农业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

(8)出让方将严格监督竞得人用途,租赁期间不改变农林用地用途。

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勘查,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招商对象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招商对象邀请方式

在**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com/nccq/)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305。

(四)报名网址:**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com/nccq/)。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竞价保证金:3000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农交所******公司****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开户行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六、网络竞拍及规则

(一)竞拍总价起始价:274823.33元。

竞拍分项单价起始价:

土地经营权800元/亩/年;

林地经营权400元/亩/年。

(二)网络竞拍时间:系统显示为准。

(三)网络竞拍规则:

1.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公告期满,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

3.网络竞价方式规则:本次竞价以总价274,823.33元为底价进行竞价,意向方(报名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账号。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4093.42元(即土地经营权单次增幅为10元/亩/年/次,林地经营权单次增幅为10元/亩/年/次)。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七、投资主体的选定方式

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以挂网公告中的金额为成交金额;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网络竞拍的方式组织报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伙伴。

八、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竞得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后原路原款退回(不计息)。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拍活动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竞得人收取(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竞得人在**农交所**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转入**农交所**所指定账户。

十、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将与项目出让方签署成交合同;

(二)本项目将严格按照项目招商经营负面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竞得方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化设计运营项目。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方:**农交所******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1****9542

联系地址:****305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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