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福建云霄抽蓄项目部钢材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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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货物类 公告发布时间:2026-11-05 公告截止时间:2026-11-10加急标书代写

项目编号:****

竞价采购文件

竞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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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中****工程局有限公司

使 用 人:中****工程局有限公司****电站项

目经理部

二○二六年十一月

中国﹒(** )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因****(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需要,我单位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加急标书代写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机构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1.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工字钢

Q235B

32#A

吨

100

****电站施工现场

2

花纹钢板

Q235B

3mm

吨

12

3

焊接钢管

Q235

DN50*3.5mm

吨

7

4

镀锌钢管

Q235

DN20*3mm

吨

5

5

槽钢

Q235B

16#A

吨

7

6

槽钢

Q235B

20#A

吨

7

7

槽钢

Q235B

12#

吨

6

合计

144

注:以上材料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竞价规则

2.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0.1万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多次报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30分钟内还有最新报价的,报价时间截止时间将**30分钟。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才算有效竞价。加急标书代写

2.2、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10 日17:00前(**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三、采购要求

3.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工厂检验、装车费(卸车由买方负责)、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检测条件发生费用等材料到货前的所有含税费用。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2、交货期:2026年11月至2027年6月,分批交货,实际交货进度按工程项目施工需求执行。

3.3、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使用人的通知为准,暂定交货地点**省**市**县火田镇高田村施工现场。

3.4、质量标准或要求:

(1)《热轧型钢》(GB/T 706-2016);《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热轧型钢表面质量一般要求》(YB/T4427-2014);《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2)《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GB/T 247-2025);

(3)《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

(4)《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25);

(5)《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6)《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

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3.5、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

3.6、付款比例: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70%,9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试验室、监理等单位指出对应批次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扣除对应批次材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3.7、验收方式:本项目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及合同载明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为依据,验收可采用量具测量、目测检查、第三方试验检测等方式。

3.8、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二章报价函格式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3.9、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3)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合同技术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承诺实际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水平,若价格涨幅超过市场价或同区域近期采购价格时,买方有权与卖方沟通协商调整合同单价,沟通协商不成,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本合同价格条款及调价机制已在询比采购阶段充分披露,供应商一经报价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合同全部价格与结算约定。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使 用 人:****

地 址:**省**市**县火田镇佳园村

联 系 人:蒋冬涛

电 话:151****3757

电子邮箱:****@qq.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

电 话:151****3757

电子邮箱:****@qq.com

七、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工程局****公司纪委办公室(020-****7803)提出投诉。

中****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站项目经理部

2026年11月5日

第二章 报价函

中国电**电十四局****抽蓄项目部钢盖板采购项目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1、合同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序号

材料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品牌

单位

数量

综合交货单价

(元/吨)

合价

(元)

/

/

/

/

/

/

A

P

G=A*P

1

工字钢

Q235B

32#A

吨

100

2

花纹钢板

Q235B

3mm

吨

12

3

焊接钢管

Q235

DN50*3.5mm

吨

7

4

镀锌钢管

Q235

DN20*3mm

吨

5

5

槽钢

Q235B

16#A

吨

7

6

槽钢

Q235B

20#A

吨

7

7

槽钢

Q235B

12#

吨

6

合计

税率

%

税额

小写: 大写:

不含税总价

小写: 大写:

含税总价

小写: 大写:

交货地点

**省**市**县火田镇高田村施工现场

2、合同单价计算表 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信息价(元/吨)

含税固定浮动额(±元/吨)

税率

(%)

综合交货单价

(元/吨)

A

D0

E

G

P0=D0±E

1

工字钢

Q235B

32#A

吨

100

3457

2

花纹钢板

Q235B

3mm

吨

12

3760

3

焊接钢管

Q235

DN50*3.5mm

吨

7

3503

4

镀锌钢管

Q235

DN20*3mm

吨

5

4101

5

槽钢

Q235B

16#A

吨

7

3385

6

槽钢

Q235B

20#A

吨

7

3385

7

槽钢

Q235B

12#

吨

6

3385

小计

吨

144

/

/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2.1、综合交货单价=含税信息价±含税固定浮动额;

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装车费(货到现场由买方负责卸车)、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过磅费等材料到货前的所有含税费用。

2.2、含税信息价(税率13%):

(1)报价期含税信息价:工字钢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工角槽钢价格汇总)发布的25#工字钢均价3457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花纹钢板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厚板价格汇总)发布的普8mm中板平均价3760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焊接钢管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焊管价格汇总)发布的4寸*3.75直缝焊管平均价3503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镀锌钢管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镀锌管价格汇总)发布的4寸*3.75镀锌焊管平均价4101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槽钢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工角槽钢价格汇总)发布的16#槽钢均价3385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

(2)结算期含税信息价:合同执行期间,各类钢材均按照报价期信息价参照要求以采购方下达订货通知(包括电子通讯信息、电子通知单、函件等形式,以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为准)当日“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对应型号钢材产品的信息价作为结算含税信息价,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工作日网价为基准价格,当日有多个网价时以第一次的网价为基准价格。

2.3、含税固定浮动额:是指供应商在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含税固定浮动额为买卖双方确**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做对采购人的不利调整,若发生国家税率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依据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填写报价单时,供应商必须综合考虑对报价有影响的各方面因素,慎重报价,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详细说明。

5.竞价有效期:90天

6.结算及付款方式:

6.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70%,90天内向供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试验室、监理等单位指出对应批次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扣除对应批次材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

6.2货款支付方式: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多种供应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以票据、供应链方式支付时,金额不超合同金额30%,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内,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买方:

卖方:

遵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卖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水电十四局****抽蓄项目部所需的【钢材】采购供应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照履行。

一、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按时向卖方下达生产、供应计划,对卖方提交的当月货物供应数量和金额结算单进行审核和签认;

1.1.2负责向卖方按期结算并支付货款;

1.1.3买方应协助卖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批件;

1.1.4根据卖方违约证据和索赔资料,向卖方提出索赔、拒绝支付货款或终止合同。

1.1.5负责与卖方联系货物批次供应和对到场货物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卖方进行上月到场货物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上报买方等工作;

1.1.6根据需要,****工厂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和参加检验、试验等有关合同货物质量和供应的监督工作;

1.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负责按照供应计划及时向买方提供合格货物和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1.2.2按要求向买方提交有关合同履行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图,并应任命一名卖方代表,授予他在按照合同代表卖方工作时所必需的一切权力;

1.2.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供应和售后服务;

1.2.4按时与买方联系办理所提供货物供应、现场交接验收、月度供应的结算统计和签认工作;

1.2.5按时向买方提交符合买方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1.2.6具有要求买方按期付款的权利。

二、供货范围及签约合同价格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序号

材料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品牌

单位

数量

综合交货单价

(元/吨)

合价

(元)

/

/

/

/

/

/

A

P

G=A*P

1

工字钢

Q235B

32#A

吨

100

2

花纹钢板

Q235B

3mm

吨

12

3

焊接钢管

Q235

DN50*3.5mm

吨

7

4

镀锌钢管

Q235

DN20*3mm

吨

5

5

槽钢

Q235B

16#A

吨

7

6

槽钢

Q235B

20#A

吨

7

7

槽钢

Q235B

12#

吨

6

合计

税率

%

税额

小写: 大写:

不含税总价

小写: 大写:

含税总价

小写: 大写:

交货地点

**省**市**县火田镇高田村施工现场

2、单价计算表 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信息价(元/吨)

含税固定浮动额(±元/吨)

税率

(%)

综合交货单价

(元/吨)

A

D0

E

G

P0=D0±E

1

工字钢

Q235B

32#A

吨

100

3457

2

花纹钢板

Q235B

3mm

吨

12

3760

3

焊接钢管

Q235

DN50*3.5mm

吨

7

3503

4

镀锌钢管

Q235

DN20*3mm

吨

5

4101

5

槽钢

Q235B

16#A

吨

7

3385

6

槽钢

Q235B

20#A

吨

7

3385

7

槽钢

Q235B

12#

吨

6

3385

小计

吨

144

/

/

/

/

2.1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发生偏差时,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2、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含税信息价±含税固定浮动额。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装车费(货到现场由买方负责卸车)、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过磅费等材料到货前的所有含税费用。

(1)报价期含税信息价(税率13%):工字钢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工角槽钢价格汇总)发布的25#工字钢均价3457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花纹钢板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厚板价格汇总)发布的普8mm中板平均价3760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焊接钢管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焊管价格汇总)发布的4寸*3.75直缝焊管平均价3503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镀锌钢管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镀锌管价格汇总)发布的4寸*3.75镀锌焊管平均价4101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槽钢以“我的钢铁网”(2026年11月3日**主要城市工角槽钢价格汇总)发布的16#槽钢均价3385元/吨作为含税信息价。

(2)结算期含税信息价:合同执行期间,各类钢材均按照报价期信息价参照要求以采购方下达订货通知(包括电子通讯信息、电子通知单、函件等形式,以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为准)当日“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对应型号钢材产品的信息价作为结算含税信息价,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工作日网价为基准价格,当日有多个网价时以第一次的网价为基准价格。

(3)含税固定浮动额是指供应商在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含税固定浮动额为供需双方确**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做对采购人的不利调整,若发生国家税率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依据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4、道路运输增加费用问题:本合同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卖方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买方均不受理。

2.5卖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工程发包人需要对本购销合同中的标的物进行甲供时,买卖双方无条件接受,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卖方应给予理解、接受,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三、供货时间、数量及计量方式:

3.1以买方提交计划要求时间为准,供货期限至买方工程完工。

3.2合同所列数量为参考数量,卖方以买方使用项目月计划为依据备货,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合同价格有影响的因素,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3.3计量方式:

钢材以“吨”为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具体数量以钢材送达交货地点后,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四、供应货物价款结算期限、结算程序、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

4.1企业****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或行业通用标准划分):□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具体划分依据:以本办法签订时供方从业人员数量为准,对应数据为:**人。

4.2货物价款的结算:本合同价款支付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6日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4.3货款支付: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开具当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卖方付款。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对账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比例滚动支付卖方货款。

4.4买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70%,9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试验室、监理等单位指出对应批次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扣除对应批次材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采取一票制结算。

4.4.1开票信息:

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买方开户行:

买方账号:

电话:

4.4.2付款方式: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4.5 如卖方与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4.6 若买方因资金周转、工程款滞后等客观原因导致货款支付延误,卖方应给予一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内,卖方不得采取停止供货、催收违约金等追责措施;买方主动书面说明延误原因并提供还款计划的,双方可协商**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0日)。宽限期届满买方仍未足额支付的,买方应以逾期未支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自宽限期届满次日起,按本合****银行****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逾期天数累计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上限为欠款本金的1%,且卖方不得再另行主张其他赔偿。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卖方未按约履行交付或验收义务等非买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误,宽限期自动顺延,买方无需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5.1《热轧型钢》(GB/T 706-2016);《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热轧型钢表面质量一般要求》(YB/T4427-2014);《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5.2《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GB/T 247-2025);

5.3《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

5.4《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25);

5.5《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5.6《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

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六、供货计划与到货时间

6.1卖方以买方使用人月计划为依据备货,买方使用人每月**日报下月用量计划。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

6.2到货时间:月度计划内订货(书面或电话通知)当天算起**日内到货。

七、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

7.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用质量优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工艺设计和制造,并经严格检验;完全满足规范、标准和合同对货物规定的所有有关安全和质量要求。不应该存在货物因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工艺粗糙、检验缺漏而造成的缺陷,卖方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货物质量负终身责任。

7.2质量保证期:

按单批次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设置,每批次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个月。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买方承担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对修复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按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7.3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缺陷,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1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7.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5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与供货有关的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仓储、培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相关服务。

7.6卖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八、货物运输、交付及其风险

8.1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前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货到工地后由买方负责安排卸货,卖方予以协助和配合。

8.2在交货过程中造成自身、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若因买方人员造成的,买方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由卖方承担其责任。

8.3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后,产权转移至买方,此后货物风险由买方承担。

8.4卖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保险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8.5卖方运输车辆返程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9.1计量方式:钢材以“吨”为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具体数量以钢材送达交货地点后,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9.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执行,若卖方对在买方地磅过磅重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监督局检验合格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现场实际过磅重量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第三方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9.3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质量证明书需加盖鲜章,复印件加盖卖方印章后交买方。

9.4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受潮、变质或现场货物吊牌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5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供货及验收。每批货物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买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在货到工地三天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到场取样。买卖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处理异议期间,卖方可先行供应相同规格的无异议产品以保证买方工程正常施工。

9.6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

十、知识产权

10.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内的供应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0.2由于卖方所供货物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买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工作联络

11.1为方便工作衔接,买、卖双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业务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买方业务代表负责对货物需用计划汇总并向卖方下达货物供应计划,每批次货物供货时与卖方业务代表进行业务联系和对到场货物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卖方业务代表进行上月到场货物型号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结算等相关工作,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卖方业务代表负责货物运输、卸货、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卖方业务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系,按时参加买方或监理要求参加的相关协调会议。

11.2卖方授权业务人员的调换,应在调换前3天以书面文件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批准后方可,否则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时,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通知及送达

卖方确认的送达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买方确认的送达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11.3.1双方确定的以上地址及联络方式为双方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收、发货外的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文件的送达,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在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各类文件均按以下约定视为送达:

11.3.1.1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或者未能实际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1.3.1.2直接送达的,被送达人在送达回证或函件上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1.3.2任何一方的上述送达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送达信息所做出的联络和通知应视为有效。

十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2.1卖方所供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高、限重标准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在货物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货物装卸、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12.2卖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买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买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12.3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备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在现场因卖方过错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买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12.4 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在遵守买方现场相关安全制度、保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情况下,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买方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卸货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卖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13.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以现金方式向买方支付,从履约担保中扣除的,卖方须按合约约定履约担保金额补足履约担保。违约金为每延期5天(日历天)收取延期交货金额总价的1%,不足5天以5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交货期五天时,买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此时卖方除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13.2若卖方所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13.3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买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13.4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买方对卖方综合考察不合格;或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卖方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卖方给买方造成的直(间)接经济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而卖方无条件接受;对此买卖双方无任何异议。

13.5卖方未按合同履行约定义务和职责,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或买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给予相应损失的赔偿。并处以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13.6赔偿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7卖方有腐败行为的,按相应法规执行。

13.8卖方对赔偿或违约金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向买方提出,买方收到后14天内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但异议的协商不能影响合同项下其它工作的继续进行。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4.1买方应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做好收货前的准备和接收人员的安排。货到工地后买、卖双方验货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并及时办理验货手续。

14.2买方为确保货物供应在质量、时间上满足要求,将对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实施监控,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14.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各方授权人签字(盖章)的供应计划表、结算单、交货(收料)单及工作联系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4.4在供应过程中卖方出现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供应不及时,则买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组织供应,产生差价部分由卖方负责补偿。

14.5 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一方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改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6凡****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卖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十五、合同变更及修改

15.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合同变更,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15.2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条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由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15.3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合同技术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承诺实际供货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水平,若价格涨幅超过市场价或同区域近期采购价格时,买方有权与卖方沟通协商调整合同单价,沟通协商不成,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十六、转让与分包

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与分包。

十七、索 赔

17.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不妨碍买方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须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如果供应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相应**所更换或修复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7.2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7.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卖方接受。

17.4 若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八、供应延迟赔偿

18.1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时出现下列情况。

18.1.1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货物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

18.1.2交货地点发生错误,非卖方原因除外。

18.1.3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能满足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

18.2发生上述供应延迟时,卖方应积极组织供应,未在买方允许延期时间内供货的,卖方应承担延期供货违约金。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的其他厂家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相同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十九、履约保证金的使用与返还

19.1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十、税 费

20.1按中华人民**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0.2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按最新税率执行。

20.3.如卖方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应在3日内通知买方并说明相应情况。

20.4.如买方与卖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20.5.买卖双方财务部门应及时沟通,卖方有义务提供其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等文件。

20.6.卖方负有对于开票有误、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二十一、不可抗力

21.1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中止。

2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2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协商决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或暂时迟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21.4本合同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1.5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1.6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暴风雪、雷击、叛乱、破坏、动乱以及买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均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22.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卖方应和具体使用货物的项目单位先行协商,若协商时间超过60日未达成一致,卖方应与买方再行协商。

22.2如买卖双方在30日内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向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独立法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争议解决地点及解决方式)

22.3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执行,合同双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执行。

二十三、合同生效、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23.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3.2合同的终止

23.2.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23.2.2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终止。

23.2.3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况,买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同意**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如果卖方不能按时提供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技术文件。

(4)如果卖方货物检验或试验不合格。

23.2.4由于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

23.2.5如果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单位部门提出停止或限制卖方向使用人供应合同货物。

23.2.6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二十四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具体如下: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

二十五 、其他

25.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现行规定协商解决。

25.2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肆份,卖方贰份。

25.3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

买方:

卖方: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一: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货物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公司和其****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规范

1《热轧型钢》(GB/T 706-2016);《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热轧型钢表面质量一般要求》(YB/T4427-2014);《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2《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GB/T 247-2025);

3《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

4《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25);

5《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6《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

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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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福建云霄抽蓄项目部钢材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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