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智慧助老行动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项目预算:14.1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承接方需按本项目要求完成智慧助老行动全流程执行服务,具体包括:
一是开展项目策划、人员招募及培训保障工作。编制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统筹项目全流程实施;完成讲师、助教团队组建,组织讲师助教开展岗前培训;结合各场次培训安排分批次开展老年骨干志愿者招募及信息核验,15场培训累计招募不少于600名老年骨干志愿者;为参训志愿者提供统一工作服装及服务记录手册;落实各场次培训现场饮用水、应急药品等后勤保障。
二是更新制作教材及配套教学宣传物料。结合课程体系优化智慧助老学习手册共600册,补充2026年新型诈骗案例与最新操作指引;制作海报、横幅、展架等宣传物料,租赁教学体验设备,保障线下培训教学使用。
三是统筹开展全市不少于15场线下专项培训。每场参训对象为本场次前期招募筛选的老年骨干志愿者,单场约40人,通过本批次培训完成骨干志愿者教学考核。邀请法律、金融反诈领域专业人员承担反诈模块授课;依据项目整体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围绕智能工具实操、智慧助老产品科普、涉老法治与反诈宣传三大模块开展教学,采用“手把手”实操教学模式,****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教学覆盖手机高频操作、主流智能交互工具应用、适老化产品科普、2026年新型诈骗套路解析、96110反诈专线科普等内容;落实场地协调、设备保障、现场会务与老年群体应急保障;搭建培训后线上答疑交流渠道,为参训老年骨干志愿者提供常态化答疑指导;针对全部参训老年骨干志愿者采取分层抽样开展线上问卷调查,覆盖全部15场培训,合计发放调查问卷400份,有效回收不少于360份,跟踪学习成效,收集参训人员反馈意见。
培训结束后,建****社区“传帮带”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依托各培训点位组建****服务队,做好队伍线上运维交流。
四是开展宣传推广、数据统计与项目总结。利用网络社交媒体、社区公告栏发布活动信息,产出新媒体宣传合计不少于5篇;统计项目实施数据,梳理项目成效短板,提出优化改进建议。
形成的成果包括:
一是培训执行类成果:提供全部场次培训签到表、现场影像资料,佐证完成不少于15场专项培训;提供满意度调查问卷资料。
二是教材物料类成果:按项目需求印制智慧助老学习手册600册及配套宣传物料,用于培训现场配发使用。
三是志愿者培育类成果:提交****服务队组建、线上交流渠道建立的佐证材料,参训人员数量以各场次签到表作为核验依据。
四是总结分析类成果: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参训人员满意度调查报告。
五是档案类成果:整理项目全过程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不少于5篇新媒体宣传稿件、发布链接及截图),完成纸质与电子档案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二)商务需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2.付款方式:
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合同签定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款项;
完成所有项目成果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项目尾款经费。
3.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
(2)中标人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项目内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后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将其掌握的数据、资料等全部文件和信息全部移交给采购人,不得私自留存复制件或电子文档,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并向采购人申请终期验收,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
(3)中标人应对其项目实施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项目中期报告/终期实施报告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7日内完成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且中标人应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回采购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三、投标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集团****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绿景NEO大厦B座824室。标书代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875。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标书代写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标书代写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标书代写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民政在线”(mzj.****.cn),在“**民政在线”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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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