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九****审计局关于《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安排,****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26年6月至2026年7月,对**市**区2019-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相关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意见
2019年至2025年,**市**区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及改造提升项目4个,完成**面积6.88万亩、改造提升面积1.2万亩;共投入财政资金14439.28万元。
2019年**市**区1.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市**区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市**区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24年**市**区金河镇、蟠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正在建设中。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农村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完善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夯实了粮食安全根基,助推区域农业提质增效。但本次审计同时也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中仍存在项目进展缓慢、工程资料编制不规范、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及时完工。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部分财务审计报告不合规,未通过财政部系统赋码。
(四)工程资料编制不规范。
(五)项目过程管控资料手续不完善。
(六)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未按规定办理审核批复。
(七)竣工图纸不规范。
(八)未按合同实施项目内容。
(九)提供的施工质量评定资料不完整、不真实。
(十)施工台账资料不真实。
(十一)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
(十二)管护资金未拨付到位。
(十三)管护责任未落实。
(十四)未有效开展建后管护与利用。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完善前期规划设计,压实建设推进责任;二是规范全过程资料管理,强化过程质量管控;三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
四、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题整改。针对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及时完工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细化任务台账,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与时限,优化实施安排,目前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全部完工;针对工程资料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梳理缺失资料,专人补录完善,严格资料审核,规范归档;针对竣工图纸不规范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所有竣工图纸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对竣工图纸的部分错误进行修改完善;针对提供的施工质量评定资料不完整、不真实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完善地块施肥台账,将出库单与肥料登记表相对应,补齐肥料用量信息;针对施工台账资料不真实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复核两个标段有机肥发放台账,逐户核实肥料领取信息,整改代签问题,补齐佐证资料;针对管护责任未落实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加快完成项目资产移交,及时将2个项目工程资产移交属地镇街,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岗位职责,落实管护人员,建立管护台账;针对未有效开展建后管护与利用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对底店坪村机井配电柜加装锁具,落实封闭管护,全面排查辖区机电设备安全隐患,为出水桩井增设安全警示标识,修复破损井体,规范田间农机作业路线,防止碾压损毁,对张家崖村地块开展整改,清理苜蓿,恢复粮食种植,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种粮属性,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管护资金未拨付到位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农业农村局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区审计局将依法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