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传统养殖区块(一)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秀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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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埭头镇**村传统养殖区块(一)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2026-11-05 17:17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地处**市**区埭头镇**村东北侧,**湾海域,占用海域面积269.9475hm2,拟用于开展网箱和筏式养殖,拟开展养殖活动的养殖品种主要有海带、龙须菜、牡蛎、菲律宾蛤仔、鲍鱼和大黄鱼等。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1.渔业用海”,二级类为“13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一级方式为“4.开放式”,二级方式为“41开放式养殖”。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项目属于“18渔业用海”“1802增养殖用海”。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69.9475hm2,拟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为10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市******委员会

地 址:**市**区埭头镇**村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公司

地 址:**市**区海山路16号602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我局提交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8日

公示单位:****

联 系 人:吴延龄

电 话:0594-****772

传 真:****093

邮 箱:****@163.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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