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银行、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贷款支持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的实施方案》要求,科技部正在组织开展征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申请融资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划型。注册在**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研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营业收入)达10%及以上,且研发费用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研发费用按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填报口径执行,营业收入按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列示金额执行。
(三)所属领域。企业应属于**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高端仪器、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工业母机、基础软件、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等,后续视科技发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信息填报
方式一:2026年11月12日前,企业自主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cn/),在科技金融板块,点击页面左侧“民营中小——需求征集”模块,点击“**”,创建本单位需求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后提交。网络系统咨询:010-****2999。
方式二:2026年11月11日前,再贷款发放对象的在蓉金融机构,可自主发掘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级分支机构汇总后,填入《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详见附件2),****科技局推荐。表格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电子邮箱:****@qq.com。
(二)信息复核。企业提交相关信息后,****管理部****科技部,科技部将组织相关支撑单位对填报信息进行校验。
(三)名单推送。科技部依托“创新积分制”开展创新积分计算,以评价为基础形成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名单,推送至再贷款发放对象的金融机构。
三、支持政策
(一)贷款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将按市场化、法治化、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备选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加强**倾斜和配套保障,做好金融服务。企业申报纳入名单与后续贷款发放不直接关联。
(二)财政贴息。科技创**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具体贴息要求和流程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担保增信。落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予以增信担保支持,提升企业承贷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压实属地责任,高度重视融资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积极动员辖区企业主动申报。要通过大数据等方式摸排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名单,有针对性做好需求征集组织工作。
(二)有关金融机构应主动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各分支机构可自主发掘****管理部门推荐,深化融资对接与政策联动。审慎评估企业承贷能力,不因企业在名单内而放松审贷放款标准。
(三)有关企业应如实填报基本信息、研发投入、产业领域及融资需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填报咨询电话:市科技局,028-****5201;****分行,028-****1637。
特此通知。
附件:1.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