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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名称 | **艾****公司 | ||
| 所在地区 | **省-**市-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滨安路1180号第7幢第1层167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妹 | ||
| 成立日期 | 2002-01-09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242510H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自动控制系统;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李新富 | 50.00% | ||
| 李国妹 | 46.667% | ||
| **大学****公司 | 3.333%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 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38.00 | 2.92 | 2.78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262.76 | 485.34 | -222.58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6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8.50 | 0.42 | 0.42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267.68 | 489.84 | -222.16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6.本次转让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7.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李新富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余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8.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许先生,:0571-****7927。 9.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标书代写 |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pdf | ||
| 转让方名称 | **大学****公司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省******中心4幢1119-1室 |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蒋益伟 | 成立日期 | 2008-10-29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86.29741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654279G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3%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926659M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批准日期 | 2026-09-30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 决议文件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艾****公司3.333%股权(对应5万元注册资本) | |
| 转让底价 | 13.86万元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4.158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转让合同(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pdf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963939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