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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国有存量**,申请人瑞****公司向我局提出**市**单元(****)A-20地块永久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的申请。该项目位于飞云街道,北至322国道,**万锦大道,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市**单元(****)A-20地块永久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交通场站用房改变为商务办公用房,申请变更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2013.83㎡。
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行政审批科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6739 ****1200
联系人:****自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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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