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闽武****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嵩溪镇嵩溪流域(北坑-元山村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嵩溪镇嵩溪流域(北坑-元山村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
2.2建设地点:**县嵩溪镇;
2.3测量费用:216000元,实际结算价以最终核定的勘探孔数量乘以对应包干单价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16000元;
2.4服务周期:30天(含提交合格勘察成果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文或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在岗人员。
3.3. 本次投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11月10日下午16:00分在****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公示栏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标书代写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根据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肆副);承诺文件格式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县北大路57号********公司。标书代写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2026年11月9日下午17:30分前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县北大路57号********公司,逾期视为放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同时在“****公示栏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嵩溪镇嵩北路46号
电话:136****5077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区南福路35号
电话:195****6020;传真:/
联系人:小彭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日
编辑:巫金娥
初审:赖添辉
终审:赖志敏
联系电话:0598-****959
投稿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嵩溪镇嵩北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