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豸山景区**亭天空之镜拍照服务点位经营权(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项目于2026年11月5日****交易中心****中心(**县莲峰镇连中南路76****广场三楼3C1至3C5)开标室开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人:****;
地址:****中心(观景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丽娟 151****6509
2. 项目名称:冠豸山景区**亭天空之镜拍照服务点位经营权(二次)。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4.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商务、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内容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资格评审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响应性评审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场地使用费得分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 硬件升级出资额得分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 总得分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6.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中标价:280000元(其中场地使用费5000元/月,硬件升级出资额10万元);服务期限:3年。
7.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小平、江梨香、苏红兵、俞智红、许友琼。
8.参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少于1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项目监督:****
地址:****中心(观景路1号)
联系电话:151****1023
9.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