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优化环境**配置,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出让2026****政府储备库排污权指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场次名称:以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为准
场次编号:以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为准
出让方:****
交易方式:竞价出让(多轮报价)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包括两个标的,****政府储备库,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让数量 (吨/年) |
交易年限(年) |
交易起拍价 (元/吨﹒年) |
| 1 |
化学需氧量 |
13.9 |
5 |
1000 |
| 2 |
氨 氮 |
1.2 |
5 |
4000 |
受让方须支付的实际成交价款=成交单价(元/吨﹒年)×申请受让量(吨/年)×交易年限(年)
温馨提示:涉水污染物属长江流域,根据规定,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仅限在同一流域内进行。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竞买人为**市域内**、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且所属流域为长江流域的单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通过技术评审并取得批复;
(三)竞买人在公告发布前,其《**省排污权受让审核意见表》经县(市、区)、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三、竞买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打开**省生态产品交易平台(https://www.****.com),首次使用的竞买人需先完成平台注册。
(二)报名日期
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正式网络竞价在2026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以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为准。
(三)登录方式
登录**省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账号,输入密码后进入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附件1)。
(四)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排污权意向受让登记书(文件模版参照附件2)。
5.经县(市、区)、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省排污权受让审核意见表》。
温馨提示:竞买人可参与多项标的竞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分别上传报名材料。出让方将对竞买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与竞价;审核不通过的,竞买人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根据要求重新上传资料。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多轮报价(即在报价时间内可进行多次报价)。
竞价所报价格为该项标的单价,出价和出量不能低于起拍价和最小交易量,用户可以在右侧的出价记录看到其他报价人的报价单价、报价数量、报价时间等信息,竞买人再次出价不能低于自己上次出价的价格。
五、确定受让方
标的竞价结束后,按照竞买人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以竞买人各自最终的有效报价进行标的分配,直至标的出让量分配完毕。
六、结果公示
交易结果在**省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受让方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出让方出具缴款核定通知单。
八、交易款项清算
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按缴款核定通知单及排污权交易合同约定向属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九、温馨提示
(一)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充分知悉排污权交易有关交易程序和规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与管理。
(二)标的公告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须自行分析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为由不进行交割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竞得标的后,受让方不得私自转让获得的排污权指标或用于其他未申报用途。
(四)根据规定,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交易价款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不得参与全省范围内的排污权交易。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让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鳌峰中路6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83****8892
****
2026年11月6日